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行为,督促各定点零售药店履行医保服务协议、遵守医保政策规定,近日,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忠明同志带领班子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对县域内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稽核检查。
检查随机抽取8家定点零售药店,围绕制度执行、“进销存”台账、票据存档、医保刷卡、药师在岗等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了定点零售药店及工作人员涉及医保行为“十不准”落实情况。通过本次检查,对推进定点零售药店行业自律、参保人员合理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防止违规刷卡、保障医保基金合理安全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局将以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抓手,采取智能监控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力度,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