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临近,为贯彻落实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城关镇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集中“亮剑行动”。
连日来,城关镇查处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案件4起,其中依法警告2起,依法行政拘留二街村徐某某1人,依法收缴烟花爆竹0.3立方;立案侦查四街村冯某某1人,依法收缴烟花爆竹1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获嘉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依法对两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一:2019年2月份以来,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在没有取得危险物品存储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位于获嘉县新华街文圣路交叉口东北角的纸张店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险物品。2022年1月20日19时许,获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对该店检查时,现场查获6挂火鞭、36个小地雷、10盒彩菊和10盒金玉满堂并扣押。此前,徐某某在2021年2月24日,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获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6日。
案件二:2022年1月24日,获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持警官证对新华小学对面优+文具店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店内储存有烟花爆竹,店主冯某某未能提供合法手续。经清点:高级日景烟花四箱,七匹狼擦炮三盒(30小盒),电光花一箱,小地雷325个。民警对上述物品清点并扣押。
在此,城关镇人民政府提醒您:年关将近,城关执法依然在进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辖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