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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庄乡关于鼓励支持全日制大专以上大学生回村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6-20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全日制大专以上大学生回村任职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返乡回村贡献智慧和力量,培育新时代“头雁”队伍,结合大新庄乡工作实际,就大新庄乡“回村任职大学生”事宜通知如下:

明确目标

着眼新一届村“两委”换届,优化村“两委”干部结构, 拓宽选人视野,鼓励动员一批全日制大专以上大学生回本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两委”成员,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注入生机活力。全日制大专以上大学生回村任职人选原则上2025年9月底前物色储备到位。

人选条件

1. 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 热爱农村工作,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3. 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 大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现任村“两委”、换届后连选连任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原籍或户籍在本村的;

6.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回村任职人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存在“九不能六不宜”情形的。

管理与使用

1、全日制大专以上大学生当选为村“两委”干部的,纳入全市农村干部队伍统一管理。

2、下轮换届前进入村“两委”工作的,落实省政策规定,按标准发放村干部报酬。下轮村“两委”换届当选后,在落实原有村干部报酬基础上,同时发放学历津贴。

3、对任职村党支部书记表现优秀且符合考录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考试录(聘)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咨询方式

1.与所在户口的村党支部沟通联系,进行信息登记。

2.与大新庄乡政府党建办公室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373-47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