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延长到本月底结束(12月31日),没参保的抓紧了,错过了,就错过了一年的保障守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解决广大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大举措,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惠及到每家每户每个人,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
一、关于缴费和报销标准
(一)参保
1.参保缴费标准:缴费标准320元/人,财政补贴580元/人。
2.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2月31日。
3.享受待遇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待遇
1.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充分发挥基金共济作用,开展门诊统筹,居民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60%,实行定点使用,限额管理。
2.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及待遇。将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35个病种)。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80%,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3.新生儿医疗待遇。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当年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但须凭其母亲或父亲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到县医保局业务大厅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4.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城乡居民符合重特大疾病病种或使用门诊特定药品,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80%。
5.住院待遇。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三个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一年内限额15万元。
6.生育医疗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600元,剖宫产16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7.大病保险医疗待遇。城乡居民患大病花费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基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费。个人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按下述标准再给予报销。其中: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二、缴费方式
通过易收宝、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等方式缴费。
(一)再保办理:再保是指2021年及以前年度已经在获嘉县参保登记并缴费的人员续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可采用易收宝、河南税务网上税务局APP、支付宝、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市民中心税务窗口进行缴费的方式办理。
1、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输入个人信息后进行缴费。
2、支付宝缴费:在支付宝“市民中心(豫事办)”应用中点击进入“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功能模块进行缴费。
3、手机APP缴费:下载“河南省网上税务局(移动版)手机APP,首页点击“社保—城乡居民医疗”进行缴费。
(二)新保办理:新保是指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2021年及以前年度在其他地区参保转回获嘉县参保的(如就读时在校参保已经毕业回获嘉的大学生、异地务工参加务工地基本医疗保险明年不再务工的)、已经中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尽量通过村委会征缴群发送户籍信息,医保部门做参保登记,也可持户口本到医保局业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
三、重要提醒
全县城乡居民无论采用哪种缴费方式进行缴费,请注意确认缴费归属地是否为获嘉县行政区域,避免误缴费至其它地市,影响待遇享受。202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一定要做参保登记并缴费,否则无法享受2022年度医保待遇。
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再出发、从头越,
奋进中的大新庄,
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铆足“干”的劲头,
激发“赶”的动力,
强化“超”的追求,
坚守初心、向新而行,
勇担使命、向美出发,
在奋战新征程,
奋斗新时代的大潮中逐浪前行!
注释
宋 司马光 《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臣伏见陛下天纵英明,厉精求治,思得嘉谋以新美天下。”新:有新的定位、有新的规划、有新的作风、有新的作为;美:美的有形态、美的有韵味、美的有温度、美的有质感。
获嘉古称为 “宁邑”,大新庄在县南,由方位得来的“宁南”。
悠远古宁南,新美大新庄——是以“新美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