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保督查
河南省第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第六批)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2-04
获嘉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10003
反映情况:获嘉县大辛庄乡三鑫商砼不按照管控措施停限产,并伪造新乡市环保局某领导签字,伪造红头文件,私自生产。并有获嘉县环保局队长冯、主管局长徐、局长岳牵头请客吃饭送礼,息事宁人。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件反映的新乡市三鑫商砼有限公司同获嘉县福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大辛庄公司为同一家公司,负责人及法人代表均为吴彦永,营业地址均为获嘉县大新庄南务村南。
因河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在2019年11月19日经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审批《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施工审批表》,同意该学校2019年11月20日-11月24日进行浇筑作业,混凝土供应商为获嘉县福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大新庄公司。
经专案组核实,不存在“获嘉县环保局队长冯、主管局长徐、局长岳牵头请客吃饭送礼,息事宁人”情况。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