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专栏
我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3-03
      3月1日下午,我县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各乡镇党委书记、分管领导,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明俊,县法院院长耿德行,县检察院检察长高遂林,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刘志远等领导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孟新生主持会议。
      一、提高认识
      扫黑除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是对各乡镇和各单位领导班子的一次政治考验。
      二、落实措施
      一是广泛宣传到位。通过设置宣传栏、刷墙体标语等方式,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同时利用新型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微信群进行推广,做到铺天盖地、家喻户晓,迅速扩大群众的知晓率,提高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二是线索搜集到位。要以条块结合的形式进行搜集,对搜集到的信息,要甄别是否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群众反映的案件无论是否属于涉黑涉恶案件都要及时反馈。要严格依法办案,避免冤假错案。同时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人,让人民群众敢于举报,不向黑恶势力低头;三是分类处置到位。分类甄别后要按照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各单位对涉及到本单位的案件要依法处置。
      三、明确责任
       一是各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积极配合政法委和扫黑办开展工作;二是要有专人负责,尤其是有受理举报职能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三是建立台账。办公室要把搜集的信息建立台账,限期销号;四是建立奖励制度。对举报重大线索的群众,一经核实,要给予一定奖励。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高度协调一致,密切配合,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抓蝇”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想实招、出重拳,扫黑务尽,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真正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为全县经济赶超发展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