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获嘉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 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23

2021年4月23日,获嘉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获嘉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修订背景

随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对预案在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发布以及应急响应等方面都提出了新要求,客观上要求对原《预案》内容进行修订,以适应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2017年印发的《获嘉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不能适应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要求。本次预案修订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取近年来我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实践经验,对接市级相关预案的要求,对现有预案进行重新修订。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县实际,修订本预案。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设置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等9个章节。现将主要修订内容简要说明如下:

(一)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按照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调整和职能转变,调整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二)监测预警。进一步明确预警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的责任主体,明确预警级别的划分,细化分析研判、预警支撑、防范处置、应急准备、舆论引导等预警措施。从发布内容、发布流程、发布渠道等方面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三)信息报告与发布。强调信息报告和发布的重要性,从报告内容、报告方式、报告渠道、报告流程等方面细化了信息报告与发布相关内容。

(四)应急响应。从污染排查和处置、转移安置人员、应急监测、市场监管和调控、信息发布、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着重强调了涉事企业事业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先期处置的职责。

(五)后期处置。明确应急终止后应开展环境损害评价,并补充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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