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4〕1号)要求,提升经济活力、改善社会预期、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全县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县发改委组织起草,向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了《关于印发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最终稿。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19条,主要分为推动项目建设、激发市场消费潜力、经营主体降本增效、优化营商环境四方面内容。
一是推动项目建设和有效投资。1.举办第十一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力争第一季度当期签约项目开工率达到75%。2.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速年各项工作任务,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做到“项目等资金”。3.统筹推进40个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力争一季度投资完成率达40%。4.第一时间转发下达增发国债项目投资计划,加快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4年3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5.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开展以商招商。
二是激发市场消费潜力。1.举办2024年全国“游购乡村·欢乐大集”系列活动暨获嘉县“迎新春消费季”活动。2.争取各类消费补贴资金,组织开展家电下乡促消费活动。3.开展多个乡村群众文化活动,吸引游客到获嘉旅游观光,引导文旅企业推出多样化优惠政策。4.抢抓春节期间人员返乡集中期,鼓励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5.加强临时摊贩区、便民疏导点、早夜市的监督管理,适当放宽临时性户外宣传活动限制。6.适度提高消费贷款额度,推动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限LPR。
三是经营主体降本增效。1.对2024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奖励。对2024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2.实施春节深谷电价政策,将2024年2月9日至2月17日午间11时至14时设置为深谷时段,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价格按谷段电价的九五折执行。3.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工业企业,建立供电保障政企协同机制,强化24小时抢修服务。4.对2024年2月5日至24日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日均用电量的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024年1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5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5.常态化开展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推介申报,高质量筛选硬科技真科技企业和项目,推动项目贷款加快签约投放,持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1.加快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2.纵深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制约发展的问题。3.建立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集中受理、直办转办、调查处理、结案反馈、评价回访、整改提升”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实现投诉及时转办率、按期回复率达到100%。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评价覆盖事项率、覆盖部门率和实名差评按期整改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