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加强价格监测和行业监管,根据《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关于开展全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2〕42 号)等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获嘉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工作范围
获嘉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采用2022年度变更调查数据,评价对象为县域内全部园地林地草地。
(二)划分土地级别
根据获嘉县自然因素、经济因素和区位因素,按照《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农用地定级规程》和《河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技术方案》等文件要求,划分了获嘉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级别。
(三)制定基准地价
根据《林地草地估价技术规范》和《农用地估价规程》等文件要求,通过园地林地草地投入产出和流转市场的调查,对园地林地草地调查样点进行纯收益计算,通过收益还原法确定样点地价,依据土地级别划分情况确定各地类、各级别基准地价。
(四)建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建立园地林地草地年期修正、开发程度修正、期日修正三种修正体系。
三、成果应用
综合评价获嘉县县域内园地林地草地质量分布状况,摸清园地林地草地数量、质量、资产及其变化情况,促进自然资源高效配置,显化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为农业、林业部门落实园地林地草地占补平衡机制和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生态价值管理等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