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砂石行业 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0-14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高度重视。2019年11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机制砂石保障供应、技术创新、产业结构、绿色发展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坚持先破后立,加快“开前门”和坚决“堵后门”并重,推动机制砂石优质产能释放,合理控制河湖砂开采,优化产销布局,加快构建区域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家《指导意见》,针对性解决我省砂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省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现实支撑,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行业协会等,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文件特点

  《实施意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一是注重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困扰我省砂石行业发展的机制砂石行业粗狂式发展、河砂开发利用不合理、砂源替代利用水平低等问题,重点从产业布局、产品应用、运输流通、综合治理、砂源替代、监督管理、组织保障等各领域制定“一揽子”支持政策。二是注重做好政策衔接。落实好国家十部委《若干意见》和十五部门和单位《指导意见》等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并注重和我省已出台的《关于促进机制砂产业发展推动机制砂应用的指导意见(试行)》(豫水河〔2019〕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的配套衔接。三是注重推动产业有序发展。兼顾机制砂石高质量发展、河砂综合整治与利用、砂源替代利用、事中事后监管、组织保障等各领域,着力促进全产业链有序发展。四是注重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提升。按照国家要求和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要求、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全省砂石货运源头治超信息化监控平台、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回收砂石除自用外剩余砂石由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对外销售、鼓励现有水泥熟料企业发展一体化绿色建材生产综合性基地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六个部分,共提出19条政策。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明确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基本要求、主要目的等内容。

  第二部分:推动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从优化产业布局、规范项目建设、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完善机制砂石应用标准体系、促进机制砂石产业绿色发展、促进机制砂石产业绿色发展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第三部分:加强河道采砂综合利用。主要从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推动疏浚砂和淤积砂综合利用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主要从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机制砂石、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应用河砂替代产品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加强砂石行业监督管理。主要从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进出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第六部分:强化组织保障。主要从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确保重点工程项目需要、切实保障防汛、铁路抢险等应急用砂石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