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
政务信息【2020】第37期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6-02
以产改促发展 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

——照镜镇东彰仪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2016年以来,照镜镇东彰仪村牢牢抓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机遇,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创新发展思路,破解历史难题,探索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实现了由后进到先进的华丽转身,先后被评为省级生态文明村、省级卫生村和市级精神文明村、绿化示范村、美丽庭院示范村。

        一、强化三项保障。改革就是打破旧机制、创立新机制的过程,势必要触及各方利益,改革之初,该村两委就在组织、宣传、政策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一是组织保障。镇有指导组、村有领导组,还动员村“乡贤”“能人”“五老”等人员组成工作组,聘请律师、审计、评估等人员组成服务组。二是宣传保障。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单、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到户,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参与的积极性,着力提高农户知晓率。三是政策保障。组织学习上级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反复酝酿讨论,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清产核资办法、成员界定办法、股份量化“一方案三办法”,群众高度认可,确保改革方向不偏,实际操作可行。

        二、狠抓三大环节。重点围绕“清资产、定成员、折股份、建组织、促发展”五大改革任务,积极作为,稳妥推进。一是资产查清环节。开展清产核资,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群众很关切。村里不仅澄清帐内资产,还重点组织工作组对“帐外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核查、登记、处置。采取公布台帐、主动申报、公开举报、现场核实等方式,确保资产清查无盲区、全覆盖。二是权属理清环节。理清权属重点是解决好身份界定和股份量化问题。东彰仪村以“稳妥界定身份、科学量化股份、平衡人地矛盾”为目标,重点解决特殊群体身份界定标准、破解集体股和成员股设置、因土地承包期长期不变而出现的人地矛盾等问题。对于“外嫁女、入赘男、离婚女”等特殊群体,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符合程序、群众认可”的原则,组织两委、党员、代表等对方案进行反复酝酿、完善和表决确认,并多次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保障群众的权益。共确认集体成员1117名。为解决在村集体收入较低时期的村级公益事业投入问题,经股东大会同意,设立了集体股。为解决土地承包期内的人地矛盾问题,以及土地统筹经营等矛盾,创新了“确权不确认地”的土地经营模式。三是组织设置环节。设立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势必要解决好“支部、村委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以及人、权、责的一体化和高效运转问题。在干部任职方面,实现了支部书记与理事长、两委干部与理事、监委干部与监事、村民代表与股东代表交叉任职;在工作关系方面,确立了“党、政、经”三个组织的关系,支部是核心、村委管政务、集体经济组织管经营;在人才培养方面,鼓励懂管理、善经营的新型农民股东参选任职;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方面,建立村集体股份合作社,面对解决配套政策还不完善问题,由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发起成立土地合作社、启航劳务公司,积极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尽快让改革成果显现。通过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清理了不规范合同,厘清了权属关系、解决了社会不公、平息了群众怨气、增加了集体收入,村级治理日趋规范,村风民风逐步向好。

        三、探索三种模式。一是盘活集体资产。主要是盘活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解决村集体资产长期闲置和贬值问题。对未承包到户的村集体承包地、建设用地,在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公开竞拍,依法发包,每亩地即可增收200~300元;对废弃坑塘、空闲宅基地进行科学规划,解决公益事业用地难题,利用收回的废弃坑塘,建成了集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文化广场、绿地花园为一体的综合湿地公园。利用废弃地、空闲宅基地,建设了游园3 处、景观节点3处,极大改善了人居环境。二是统筹经营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土地合作社,集中流转土地,引进农业大户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以井、电、路、渠等集体资产入股分红,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村集体也取得了固定收益。目前,已集中流转土地1000余亩,户均增收入500元左右,集体增收1万元。三是实施“村企共建”。村集体与河南锦源化工有限公司合作,集中流转土地230亩,投资6000万元发展大棚蔬菜种植。由村集体提供“一站式”服务,既消除了企业直接面对群众的担忧,又解除了群众对企业的不信任。村集体通过为企业提供服务增加收入,群众通过为企业提供劳务增加收入。目前,该企业为群众提供就业岗位48个。通过村企共建,村集体将取得10座蔬菜大棚的经营权,每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不少于10万元。改革助推东彰仪村走上了强村之路。






发:县四大班子领导,政府办主任、副主任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印发
编 辑:杨巧燕 签 发:冯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