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2015年度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3-02

2015年度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我市科普工作,提升区域科普能力,促进科普事业发展,依据《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集2015年度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乡镇和社区。   

    (二)申报类别

     1.农村科普传播工程:重点向科技意识较强、积极性较高、有一定资源优势和技术需求的地区倾斜。

      2.社区科普传播工程:选择有一定科普活动基础的社区,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使居民群众在提高公民科普素质方面,达到示范推动的作用。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必须符合科普益民和示范引领的要求,同时严格限定在《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范围内。

      2.2105年度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的筛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筛选立项。项目申报以乡镇、社区(或居委会)为单位,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推荐。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申报不超过2项。

      3.2015年度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项目的实施时间原则上以一年为限。项目实施单位及承担单位,必须按照《新乡市科普传播工程实施合同》开展活动,对开展活动详细内容、图片资料进行实时登记保存(农村类由乡政府监督并确认),每月将活动情况用电子版方式报市科技局社发科。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3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