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关于做好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3-04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2〕14号)精神,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现就申报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ー、奖励政策

  对因受疫情、春节等因素影响停产停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22年2月15日前实现满负荷生产的,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2022年第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奖补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二、申报范围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独立法人),是指纳入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且未在2021年自主申请退库的工业企业。

  今年全面推行省直管县改革后,省属企业通过所在市(县)工信、财政部门申报。

  三、政策标准

  (一)停工停产。是指因受疫情、春节等因素影响,日均用电量低于2021年用电量峰值的30%(含)。2021年用电量峰值,即2021年用电最多月份的用电量/当月天数。

  1. 满负荷生产。是指日均用电量达到本企业2021年用电量峰值的80%,即2021年用电最多月份的用电量/当月天数*80%。

  (三)在2022年2月15日前实现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因受疫情、春节等因素影响停工停产,在2月15日实现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四)2022年第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在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未停工停产,日均用电量达到本企业2021年用电量峰值的80%,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比2021年一季度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五)数据资料来源

  1.企业用电量数据由各地电力公司审核提供,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从企业相关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票据中提取。

  2.自备电、转供电等企业情况在审核资料的基础上,由当地工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现场核实。

  3.园区内企业用电量数据需要园区管理部门盖章认定。

  4.集团子公司(独立法人)用电量数据需要集团总部提供用电、订单、财务报表等材料。

  5.新投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可参考投产后一个季度的同比、环比数据。

       6.不适宜使用用电量评价的特殊企业,如发电厂、以燃气为主要能耗的企业等,各地可参照2021年用电量峰值80%的评价办法,根据产出、能耗等情况,结合实际进行细化量化,撚气等数据由各地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四、申报程序

  (一)2022年4月15日前,各县(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本辖区的企业申报和审核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2022年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及《2022年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奖励资金情况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报所在省辖市工信和财政部门。

  (二)2022年4月22日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市本级的企业申报和审核工作。同时,汇总所辖县的申报汇总表和资金情况表。申请资金文件,连同符合条件的市本级及所辖县域的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及资金情况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三份)一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集中反馈给省财政厅。

  (三)2022年4月22日前,各省辖市本级、县财政局分别将确定奖励企业所需奖补资金的50%部分,上交省财政厅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河南省财政厅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明支行账号:41001523032050001126)。并由省辖市财政部门统一收集所属县的资金审批手续和缴款凭证,一并上报省财政厅(企业处)。省财政厅按直达资金的要求,统一将全部奖励资金直接支付到获奖企业账户。省市县财政按政策规定予以列支。

  对不按规定、逾期将市县应负担部分奖励资金上交省财政的,省财政也不再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工信、财政部门要通力合作,切实负起责任,全面宣贯相关奖励政策,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工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审核认定等工作,财政部门配合工信做好相关工作,并负责将属地应负担部分的奖励资金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申报过程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

  (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负责通知所辖县域申报奖励相关事宜,及时做好市本级及所辖县域信息汇总工作。按时上报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请文件、申报汇总表及资金情况表。

  (三)各省辖市、县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企业申报、审核、认定等相关工作。收集企业申报材料和财政上缴资金凭证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存档备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电话、邮箱:0371一65509847  hngxtyx2022@163.com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邮箱:0371一65808060  hncztqycys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