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河南省优秀智能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2-24

智能车间

(一)文件依据及主要政策内容

智能车间为以加工制造环节为主的车间,应用智能装备和技术,促进车间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智能工厂为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集成优化,初步实现企业智能管理和决策。

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重点产业细分领域支持政策的知》(新政办〔202235 号),对经省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体制造业企业(不支持以集团、总公司名义申报,不支持生产制造为非主营业务的企业申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符合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分为离散型智能工厂、流程型智能工厂两类)相应要素条件,智能制造实践取得明显成效,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

3.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企业。

4.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47 —— 48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需提供申报材料

河南省智能车间申报书

河南省智能工厂申报书(离散型)

河南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流程型)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请注册、登录“河南省智能制造服务平台”http://www.hnznzz.com/)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的提交。申报企业通过网络平台提交《河南省智能车间申报书》、《河南省智能工厂申报书(离散型)》或《河南省智能工厂申报书(流程

型)》电子版。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一)文件依据及主要政策内容

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为企业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技术、模式、服务等方面不断探索和实践,促进企业从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型制造企业转型发展。

(二)申报条件

1.共性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单位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河南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模式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3)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示范企业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单体制造业企业,拥有自主品牌或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主营产品收入占比超过 50%(不支持以集团、总公司名义申报;不支持主营业务为非制造业的企业申报)。

2)截至申报日,申报单位须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3.示范平台条件

1)平台应为制造业企业建设的网络服务平台或第三方建— 49 —— 50 —设的专业网络服务平台。

2)平台运营上线时间须满一年,平台应在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等方面均已取得一定成果,通过平台服务能有效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实现效率提升和服务增值。

3)平台运营机构须具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安全可靠的互联网架构、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明确的盈利模式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财务收支状况良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需提供申报材料

《河南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遴选申报书》

《河南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遴选申报书》

(四)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申报单位请注册、登录河南省智能制造服务平台(http://www.hnznzz.com/)提交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相关申报材料。

 

数字化转型标杆

重点产业链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仓储物流等业务环节持续深化数字化应用实践,提质、增效、降本、降耗、绿色和安全发展成效显著,技术实力强、业务模式优、管理理念新、质量效益高,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对行业同类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发挥较好示范作用。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获得省级智能工厂(车间)、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称号。

 

优秀智能场景应用

(一)文件依据及主要政策内容

河南省优秀智能应用场景为围绕 7 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28 重点产业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营销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遴选优秀智能应用场景。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重点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链式改造提升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333 号〕):支持建设智能应用场景。支持制造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能应用场景,对优秀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单位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新政〔202324 号):对经省认定的优秀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单位按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正常经营 2 年以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的截图。

2.企业建成 3 个及以上智能应用场景,软硬件总投资不低于— 32 —150 万元(以发票核算为准);

3.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有效推动生产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生产流程优化,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达到省内行业领先水平,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得到大幅提升,企业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产品不良品率大幅下降;

4.企业愿意主动配合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典型经验宣传推广活动;

5.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需提供申报材料

企业注册、登录“河南省智能制造服务平台”(www.hnznzz.com)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的提交程序,《河南省优秀智能应用场景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份(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四)申报流程

1.市级推荐:市工信局、各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对补助类和奖励类项目分别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并在要求时间内将申报文件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同时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各区项目直接向市工信局、财政局进行申报。

2.预算填报:进入省级公示环节的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预算绩效管理平台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对未按时申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 33 —— 34 —标未审核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资会使用资格,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3.资金抽查: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单位退还资金并取消其三年内申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