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获嘉县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3—710766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获嘉县城关镇小西关居民委员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北环路南侧、凯旋路开发带西侧 | 410724004002GB00333W00000000 | 36828.5㎡ |
公告单位:获嘉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