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获嘉县共产主义渠超标准洪水 防御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2-2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共产主义渠河道防洪应急调度和抢险工作,应对突发洪涝灾害的能力,有计划、有准备、有措施地防御和控制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特编制该预案。

1.2  编制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防御预案》、《国家防汛抗旱防御预案》、《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获嘉县防汛防御预案编制该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共产主义渠防洪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3.2  坚持依法防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2  河道防洪现状分析

2.1  共产主义渠概况

2.1.1  流域概况:

共产主义渠属海河流域漳卫河水系,是一条人工开挖的河道,建成于1958年,最初为引黄灌溉输水工程,1962年停止引黄后,不再承担灌溉输水任务,成为卫河上游豫北地区的泄洪排水骨干河道,其中,从新乡县合河镇至淇县淇门段成为替代卫河的行洪通道。

共产主义渠起始于黄河北岸的焦作市武陟县秦厂村,流经武陟县、获嘉县、新乡县,在新乡县合河镇交卫河后,沿卫河左岸,与卫河同向,先后流经新乡市、卫辉市、淇县,至浚县老观咀,再入卫河,河道全长约155.6 km,在新乡市境内全长91.85km,在卫辉市小河口以上控制流域面积6403.7k㎡

共产主义渠在焦作市武陟县与新乡市获嘉县交界处的小段庄进入新乡市境内,在新乡市境内全长91.85km。在获嘉县境内上起小段庄,下至楼村,全长26.3公里,涉及冯庄、大新庄、太山、史庄、城关、照境6个乡镇,在照境镇楼村进入新乡县境内。

2.1.2  工程概况:

2014年,对共产主义渠进行了治理,治理标准为:工程等别为Ⅳ等,属小(1)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确定共产主义渠获嘉县屯街排入口~络纣桥段堤防的治理标准防洪为二十年一遇,设计防洪流量164.5230.1m3/s;排涝标准达到三年一遇,设计除涝流量74.1103.7m3/s;堤防级别为4级。

本工程的治理内容为:

1、共产主义渠河道主槽清淤24.7km,两岸堤防加固共长49.4km

2、左堤重建穿堤箱涵涵闸2座。

3、左堤新建穿堤箱涵涵闸(圆管涵闸)10座。

4、修筑右堤堤顶防汛道路18.317km,泥结碎石路面宽4m

5、新建生产桥1

2.2  历史灾害情况

受其气候特征的影响,本区域暴雨量悬珠。根据新乡站的统计,1955年最大三日雨量459mm,而1965年仅有58mm,大小年际差近8倍。且暴雨分布具有突发性和持续性,比如20007月,6小时降雨量达到350mm以上,24小时降雨量达到500mm以上。

由于上述的流域降雨特征,必然会形成春旱、秋涝,涝了又旱、旱涝交替的气象特征。因共产主义渠(上段)流域地处平原,涝水汇流相对缓慢,往往形成流域内大面积洪涝灾害。如在1956年、1963年、1970年、1996年、2000年、2021等,就多次出现大面积洪涝灾害,损失严重。

1996834日洪水,流域内平均降雨达到184mm,获嘉县、新乡县十多个乡镇受灾,面积17.56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9945万元。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类似的洪涝灾害损失将会更大。

2021717日至23日,获嘉县遭遇连续强降雨极端天气过程,最高累计降水量647.4毫米,上游山区泄洪流1325m³/s,受连续强降雨和上游泄洪影响,我县主要河道大沙河、共产主义渠、大狮涝河发生超历史洪水,7月23日7时,大沙河最高水位79.5米,超保证水位0.7米运行,截至7月29日8时后,水位逐渐回落下降至警戒水位77.3米以下。降雨和泄洪给我县带来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根据统计,此次灾情涉及到我县黄堤镇、照镜镇、位庄乡、城关镇、太山镇、中和镇、史庄镇、冯庄镇、徐营镇、亢村镇、大新庄乡11个乡镇,受灾人口达22509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1240.75公顷。全县共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0175亿元,水利工程设施经济损失6154.3万元。

2.3  河道防洪隐患及防洪能力评估和洪水风险分析

县境内共产主义渠主要是防洪除涝河道,在和新乡县界处与大沙河汇集。由于宝泉水库、石门水库通过峪河、石门河泄洪和大沙河上游焦作境内洪过境,洪水汇流历时短,水流急,水在大沙河与共产主义渠交汇处相遇后受下游泄洪条件限制,容易形成洪水顶托,洪水对共渠倒灌,流域内雨水排涝洪水排不下去造成洪水会长时间滞留位持续增高,对河两大堤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极易产生滑坡、漫溢、决口等险情对共渠沿线境、城关、史庄、太山、大新庄等乡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水利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洪水信息,分析洪水与降雨发展趋势,做好洪水河道相关的监测与预报工作,提出防御对策,并及时报告防汛抗旱指挥部;

气象部门负责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汛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3.2 预警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的测报结果,水利部门及时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判分析,根据研判分析结果及时报出洪水预警信息,同时将预警信息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置。

 4防御指挥体系

4.1 防汛指挥部

获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洪水防御工作,必要时设立前线防汛指挥机构。

县防指组成人员、县防指职责、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以及县防办职责详见《获嘉县防汛防御预案》。

4.2原则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河道防洪第一责任单位意识,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防洪责任制,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防洪工作有序开展。

2)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贯彻落实县防指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服从统一指挥,共同做好大狮涝河防洪工作。

4.3  具体职责

1)汛前要做好各项预防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编制防洪预案,组建乡镇、村防洪抢险队伍,落实防抢险物料,对河道进行排查、并对险工险段进行抢修加固。

2)汛期要做好预防预警工作,主要包括险情监测、巡查、报告等工作,并视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灾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全力组织抢险。

4)灾情消除后,立即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5 预防和预警机制

5.1 预防预警信息

5.1.1汛情信息

(1) 县气象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指。

(2)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县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乡镇做好相关准备。当河道发生汛情、险情时,有关乡镇防指应立即实施跟踪监测水情、雨情,水情测验结果应在半小时内报县防指;河道水位观测的水情测量信息应及时报到县防指,为县防指及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5.1.2工程信息

(1)当河道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沿河各乡镇防指应加强监测,并将堤防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在每日8时前报县防指。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1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基本数据报到县防指。

(2)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沿河各乡镇防指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以及提供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支持。

5.2 预防预警行动

5.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  思想准备。县防洪指挥机构应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各乡镇防指挥机构要做好沿河村防洪抢险救灾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沿河村广大干部群众救灾和自救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防组织指挥机构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防洪责任人,建立健全县乡两级专业防抢险队伍、快速机动队伍和应急抢险队伍。县直有关单位按照防汛责任段划分,在汛前务必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检查,将隐患消除在洪水来临之前;各乡镇要在沿河村组建村级巡逻队,加强水情和险情监测,并要组建村级一线快速抢险队伍,落实各项预防预警措施。

3  工程准备。沿河乡镇、水利局和县直有关责任单位要于汛前对各责任段内的河道、堤防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病险堤防、水毁工程等河道防洪隐患进行应急除险加固,未能及时出险加固的,要落实好防洪责任人,就近备足抢险物料,对河道内的行洪障碍,要及时组织清障;在建的跨河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  物料准备。按照《获嘉县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沿共产主义渠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的标准,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洪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5  技术准备。县防指负责防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洪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洪机动抢险队伍骨干的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并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各自的业务特长和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预警系统完好畅通。健全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7  河道防检查。实行县查乡镇、乡镇查村的分级检查制度,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8  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河道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责令限期拆除;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5.2.2河道洪水预警

(1) 当河道出现洪水时,县水利局应按照《水文情报预报规范》要求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并及时向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 当河道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由县防指向社会公布有关汛情、工情、灾情以及抢险情况等信息;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工程所在乡镇可依法向社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在辖区内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等。

(3)县水利局应跟踪分析河道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紧急情况下,每小时更新一次水情信息。

 6应急响应

6.1 预警级别

根据洪水程度,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级预警、级预警、级预警和级预警。

级汛情预警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6.1.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预警(红色)

124小时内,降雨量≥250.0毫米。 

2共产主义渠左右堤发生堤防决口。

6.1.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预警(橙色)

1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100.0249.9毫米 

2共产主义渠左右堤发生洪水重大险情。

6.1.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预警(黄色)

124小时内,降雨量50.099.9毫米;

2共产主义渠水位超出主河槽开始漫滩。

6.1.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预警(蓝色)

124小时内,降雨量在25.049.9毫米。 

2)共产主义渠堤防发生一般险情。

6.2 预警发布 

级预警:县水利局主要领导主持会商,报请县防汛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发布级应急响应。

级预警:县水利局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应急、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单位派人参加会商,报请县防汛指挥部批准,启动级应急响应。

级预警:县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会商,水利、应急、住建、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城管、交通等单位领导及专家参加会商,根据险情决定是否宣布进入防汛紧急状态,防汛指挥部下达指令,启动级应急响应。

级预警:县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水利、应急、住建、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城管、交通等单位领导及专家参加会商,防汛指挥部下达指令,宣布进入防汛紧急状态,启动级应急响应机制。

6.3 预警发布对象和方式 

河道汛情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受洪水威胁的区域,主要包括规划区内河道沿岸护岸,沿河乡镇、村组、学校、企业单位等。发布和解除采取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通知,并同时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 向社会发布。若遇通讯中断须及时派人派车通知。

6.4 应急响应 

按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级、级、级、级,分别对应上述四个预警级别。

级应急响应

1)县水利局主要领导主持会商,报请县防汛指挥部批准,启动本预案,发布级应急响应。

2)气象部门做未来 12 小时短期降雨预报。

3)县水利局、沿河乡镇严密监测河道巡测断面水位,每 4 个小时报告一次 洪水流量及发展趋势,根据降雨预报及洪水变化,做出会商意见,预估河道可能出现的洪峰流量和趋势预报(警告预报)

4)通知沿线各乡(镇)启动防汛防御预案。请防汛指挥部派出广播车辆对沿河两岸进行预警广播,严禁一切人员在河道内从事捕鱼、散步等活动;对河道所有桥梁特别是漫水桥梁派人进行盯守,做好警戒标示,疏导交通,劝阻闲散人员在桥梁上停留,还要密切观测跨河桥及漫水桥处情况,防止发生阻水现象;责令有关单位对河道进行巡视,时刻关注水情、河势变化,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责令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各项防汛准备。

级应急响应

1)县水利局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应急、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单位派人参加会商,报请区防汛指挥部批准,启动级应急响应。

2)气象部门做未来 6 小时短期降雨预报。

3)县水利局、沿河乡镇严密监测河道巡测断面水位,每 2 个小时报告一次洪水流量及发展趋势,根据降雨预报及洪水变化,做出会商意见,预估可能出现的洪峰流量和趋势预报(警告预报)

4)通知沿河乡镇做好辖区内防汛准备,特别是跨河桥梁警戒工作,疏导群众绕道过河,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通知各乡(镇)启动防汛防御预案,根据分工,监视跨河桥及漫水桥以防成为阻水隐患;派出广播车辆沿河两岸进行预警广播;严禁一切人员在河道内从事捕鱼、散步等活动;对涉河所有桥梁特别是漫水桥梁派出人员进行盯守,做好警戒标示,疏导交通,劝阻闲散人员在桥梁上停留;密切关注河道漂浮物堵塞桥梁;对河道险工段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防止护岸及岸坡垮塌。责令各单位各部门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级应急响应

1)县水利局请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会商,水利、应急、住建、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城管、交通等单位领导及专家参加会商,根据险情决定是否宣布进入防汛紧急状态,防汛指挥部下达指令,启动级应急响应。

2)气象部门做未来 2 小时短期降雨预报。

3)县水利局、沿河乡镇严密监测河道巡测断面水位,每1个小时报告一次洪水流量及发展趋势,县防汛指挥部根据降雨预报及洪水变化做出会商意见,预估河道可能出现的洪峰流量和趋势预报(警告预报)

4)通知各乡(镇)组织人员将沿河两岸低洼危险处群众进行有序转移,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根据分工,密切关注各类漂浮物堵塞河道桥梁,随时做好清除准备;严禁一切车辆人员通过河道上各类桥梁;明确各抢险队伍抢险区段,组织抢险队伍沿河两岸查险,随时准备抢险;对发生的险情部位,制作警戒标识,防止人员车辆进入;责令各单位各部门做好防汛准备。

6)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每两个小时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发布《汛情通报》,提醒人民群众做好防灾准备。

级应急响应

1)县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汛指挥部下达指令,宣布进入防汛紧急状态,启动级应急响应机制。

2)气象部门随时做降雨预报。

3)县水利局随时报告河道流量及发展趋势。县防汛指挥部根据综合降雨洪水,做出会商意见,预估河道可能出现的洪峰流量和趋势预报(警告预报)

4)根据职责,各部门分段监视河势变化,及时上报工情、险情。

5)各部门组织防汛队伍在险工险情段加高子堰;各乡(镇)组 织人员将沿河部分低洼区域群众有序进行转移。

6)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责令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亲临抢险一线,指挥抗洪救灾。

6.5 应急机构分工及职责

河道发生超洪水时,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由防汛指挥部主要成员和上级领导、有关专家构成。应急指挥机构设在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县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任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下设三组:

6.5.1  险情处理组。由上级有关专家、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公路局、武装部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险情处理措施和紧急爆破的地点、方法、措施等工作。

6.5.2  后勤组。卫健委、民政局、人民医院、中医院、红十字医院、防疫站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受灾人员安置、卫生防疫、伤病员治疗和日常生活所需用品的供应工作。

6.5.3  治安保卫组。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应急转移时的社会治安稳定,交通道路的临时管制等安全保卫工作。

6.6  抢险队伍

县防汛指挥部根据防洪抢险需要,成立各级抢险队伍。水利局组织1个专业抢险队,人员5人。沿河的照镜、城关、史庄、太山、大新庄、冯庄等乡镇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乡镇抢险队伍,各120人。

抢险队伍人员全部登记造册,落实到人,按四定一训的原则(即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工具、汛前进行的必要培训)组建。使队员们基本掌握漫溢,漏洞、渗水等险情处理技术。保证抢险队伍能得拉出,冲得上,守得住,能够出色完成各种抢险任务。

6.7  抢险物资保障

为了保障险情的及时处理,抢险物资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抢险物资按照用时能及时拉得出、用得上的原则储备。具体任务如下:

6.7.1  沿河的照镜、城关、史庄、太山、大新庄、冯庄等乡镇在各辖区段内所有路口、排水河入口各备土牛1030方;划定临时取土地12亩,储备木桩1000根,编织袋3000条。

6.7.2  专业储备物资由县防指物资储备单位储备。

6.7.3  县防汛物资储备单位按县防指要求,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防汛抢险物资要专仓储存、专人保管。汛期过后,经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方可自行处理。

6.8  通讯保障

利用固定电话、手机与市、镇、村各级联系。在紧急情况下,可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和成员单位主管领导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汛情及时传递。

6.9 宣传报道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中心负责防汛抗洪的宣传工作。在汛期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保障全县大局工作稳定。

 7 应急结束

7.1  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险情基本消除时,县防指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7.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未使用的应当及时归还或入库储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它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乡镇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7.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乡镇防指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8 《防御预案》启动

8.1  启动条件

本《防御预案》启动条件是:共产主义渠发生重大汛情、险情时,启动防御预案;当险情已经排除或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结束防御预案

8.2  启动程序

防御预案》启动程序是:

1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汛情和上级防汛部门的指示精神,汇总情况后向县防汛指挥部政委和指挥长汇报。

2由县防汛指挥部政委或指挥长召集防汛指挥部成员开会,商讨汛情;

3根据商讨情况,报上级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启动。

4启动命令由县防汛指挥部政委或指挥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