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抽查清单
1、对统计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统计违法行为和统计数据的调查核查
二、抽查主要内容
1、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3、2021年1月至报告期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上批零和住宿餐饮业企业销售额、营业收入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等指标的核查。
三、抽查对象确定
按照“双随机”抽查办法,在“四上”企业库中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
四、抽查人员确定
1、随机抽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统计执法人员。
2、根据抽查需要,专业及相应股室指派人员负责与被抽查单位联系。
五、抽查时间安排
2021年1月下旬至12月底。
六、抽查结果运用
1、抽查计划、结果在事中事后平台及部门信息公示。
2、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依法进行处理,对违法单位严格依法给予罚款、公示等处罚,违法严重的单位上失信企业名单。对应当追究责任的有关人员,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细则》严肃追责。
获嘉县统计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