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获嘉县法院精心梳理总结营商环境工作
来源: 获嘉县法院 发布时间: 2021-09-18

近日,按照县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获嘉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并准备了相应的佐证材料,进一步推动工作向纵深开展。

通过总结,在市场退出方面,县法院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切实做好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为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县法院积极推进破产案件集中管辖,成立专门的审判团队,安排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较强的员额法官负责破产审判,配足配强审判团队。

第二,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联动解决破产问题的配套保障体系增强推进破产工作的合力。

第三,积极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打造简易破产案件的“快车道”。将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纳入快速审理范围,通过简化审理流程等措施,提升破产审判质效,降低破产程序的时间成本。

通过总结,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市场主体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方面,县法院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立案环节,针对涉企五类合同案件,实行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三快”政策,确保民营企业涉诉纠纷案件立案受理享受“绿色通道”,案件审理过程享受“专案快审”,案件执行过程享受“执行提速”,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减少企业主诉累。

第二,审判环节,针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实行立案“线上走”、开庭“云间审”、执行“远程办”,以信息化助力办案最优化,提升优质司法水平,让企业主在司法活动中享受到最优服务、感受最优体验、获得最优结果,切实让优质高效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

第三,执行环节,针对重点涉企案件,在综合考虑复工复产、利于经营、便于解纷等因素的基础上,采取“活查封”“慎冻结”等灵活举措,有效减少矛盾对抗性,切实增强企业经营双赢性,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以最稳妥的举措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充分考虑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需要,认真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涉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犯罪,不该采取羁押措施的一律不采取严格把握采取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和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交由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第五,在民事审判和执行环节,要求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民事强制措施尽可能采取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总结,在解决涉企案件诉讼时间长、判决执行难,债务重组难方面,县法院的主要做法是:

第一,加强诉讼服务,减少立案耗时针对各类市场主体,开通专用“绿色通道”,切实做到“三个”优先,即优先审查、优先登机、优先录入。加强立案引导,删减不必要的诉讼材料,减少企业立案手续。依托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平台,积极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为企业提供最优质的诉讼服务,享受“指尖”立案的便捷。

第二,加快案件进度,减少审理耗时。针对涉企案件,建立当天流转、当天分案、当天阅卷的高效案件流转衔接机制,消除案件“空转期”和“空档期”。审判业务庭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熟悉案情,3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及早安排调解、开庭时间,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对于判决案件,缩短庭审后至制作文书时间,想尽办法缩短审理周期。

第三,加大执行力度,减少执行耗时。针对涉企案件,切实做到当天分案、当天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及时推进案件进展。在执行过程中,采取小组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线上执行与线下执行并肩行的举措,灵活处置案件,最大限度减少执行用时。

第四,为促进有运营价值的困境企业司法重整,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市场救治功能。坚持以市场化导向推进破产重整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债转股”等方式,整合利用各种资源,提高破产重整的成功率和债权回收率。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