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 知
来源: 获嘉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6-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第728 号令)、《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法律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发展实际,现对我县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于促进科技创新、提供就业岗位、满足社会需要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一)提高采购份额预留比例。对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或各社会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的预留份额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管,督促各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工作中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要求。

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

(二)加大价格评审优惠。采购人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10%提高至20%(工程项目为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3%提高至6%(工程项目为2%)。

(三)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的信息化平台,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要广泛宣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或在发放成交通知书时书面提示成交供应商,实现中小企业和融资服务机构融资需求与供给信息互通,为融资双方提供便利和服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四)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支持400万元以下的政府工程项目原则上由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承建,依法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五)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鼓励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约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预付款保函。政府采购合同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财政部门要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管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采购活动监管,依法严格控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加强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定期限答复中小企业供应商的质疑,不得敷衍塞着;财政部门要及时受理和调查中小企业供应商提起的投诉,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切实维护中小企业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信息公开,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便利

各预算单位要不晚于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公告)前30日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平的参与机会。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获嘉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