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三库”专项清理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阶段为自查清理阶段。2022年6月15日至7月1日,各预算单位开展了自查清理,并上报了统计表以及情况说明。
第二阶段为重点核查阶段。2022年7月4日至7月15日,我县对各预算单位的自查和清理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有开设“三库”的行为。
获嘉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