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我县市场主体获得用水便利度,充分体现亲商、优商的供水服务质量,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工商客户获得用水在申请受理阶段试行容缺办理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在申请阶段如客户所带资料不全的情况下,由客户现场签订承诺书,然后按正常程序迅速办理,严禁大厅、前台客服人员以此理由推脱、刁难客户。
特此规定。
注:此项规定从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获嘉县新水水务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