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政府采购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我县于2022年9月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检查。
获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升级改造项目存在收取质量保证金的情况,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清理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的通知》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质量保证金没有法律依据,采购人不得收取供应商质量保证金,或者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预留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获嘉县财政局已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