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141.226622万元,根据项目资金安排及实施情况,需将资金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 对豫财农综〔2022〕29号文的10.326377万元进行调整。
2. 对新财预〔2023〕35号文的22.37724万元进行调整。
3. 对2023年县级配套108.523005万元资金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见附表
附表:获嘉县2023年中央、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情况表.xlsx
责任单位: 获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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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