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嘉县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141万元(豫财农综〔2024〕18号);下达2024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35万元(新财预〔2024〕207号)。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141万元;
2.2024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3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中央、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等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根据获嘉县人民政府会议及中共获嘉县委农村工作成果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
2.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调整情况
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2024年获嘉县省、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xlsx
责任单位:中共获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3-4593166,12317
电子邮箱(或通迅地址):hjxfpb@126.com
中共获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