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获嘉县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 公示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17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县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要求,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15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8万元;

2.县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1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中央、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方法的要求,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等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根据获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
    2.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

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获嘉县2024年中央、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xlsx

责任单位: 获嘉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 0373-4587111,12317

电子邮箱(或通讯地址):hjczny@126.com

 

 

                             获嘉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