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保障种粮农民合法收益,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预算通知 》(豫农财水〔2022〕15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获嘉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县直相关单位做好紧密配合,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4月10前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附件:获嘉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获嘉县农业农村局 获嘉县财政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