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河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豫农文〔2023〕235号)和《新乡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新农〔2023〕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申请指南。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80%。
(一)目标任务
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培训等高素质农民401人。其中,安排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91人,安排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310人。
1.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资金补助标准: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资金补助标准:开展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培训对象包括从事种植、养殖、水产、农机及农产品加工的技术能手,已摘帽贫困农民,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农村电商及社会事业促进者等。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
(二)重点方向
1.提高生产技术技能。重点围绕“两稳两扩两提”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培育任务,优先保障粮食、大豆和油料生产的培育需求。立足本区域主要粮油作物,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象。紧密衔接生产技术技能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实施分作物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紧扣农时,围绕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周期开展培训,突出良种选购及制种、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建设等内容。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的作用,强化在田间地头实践实训,切实提升农民实操水平。要围绕落实大食物观,因地制宜开展果菜茶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牛羊养殖户和奶农培训、动物疫病防治培训、水产健康养殖培训等。
2.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坚持选育用一体化的育人导向,统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和农民学习需求,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各地主导特色产业组织培育。重点培育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分层分类实施培育。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重点围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冷链、信贷融资、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倡导运用案例教学法,可根据需要组织农民异地学习先进典型。
3.提升农民素质素养。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培训内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知识。注重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科普工作协同开展。引导和鼓励女农民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
三、专项行动
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油料产业发展、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以下专项行动。
(一)大豆单产提升培训行动。继续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项培训,重点围绕品种、农艺、农机加大指导服务和培训力度。
(二)玉米单产提升培训行动。围绕单产提升工程,强化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培训。卫辉市作为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要重点围绕推广耐密植、抗倒伏、宜机收高产品种,合理密植、化控防倒、密植滴灌精准调控、后期“一喷多促”、适时晚收、籽粒直收、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治等关键技术,开展玉米高产增产技术模式应用和技术培训,强化高产优质耐密品种相关技术培训。
(三)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小麦、玉米、水稻、大豆、花生、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围绕玉米及大豆高质量机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油菜机械化育苗移栽和保护性耕作、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等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提高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促进农机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助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
(四)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每县举办不超过9个班,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质素养课程。承担试点的行政村可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培训对象、组织现场培训等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并进行备案管理。实训基地要加强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基地结合。培训机构具体选择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培训任务最终分解到培训机构。培训机构确定后应及时准备培训教材、组建师资队伍、组织培训对象开展工作。培训对象采取各乡镇摸底调查、自愿报名、乡镇推荐、择优选拔等形式组织培训对象。
(二)具体实施阶段。
1.集中授课。研究教育培训内容,设置教学培训课程。通过理论讲座、实践操作、观摩交流等措施使受训农民掌握从事主导产业所需的1—2门生产技术及其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农民生产技能。
2.生产实践。培训期间组织学员到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科技示范园区等进行学习考察、观摩交流。
3.考核认定。集中培训和生产实践后,由培训机构统一组织考试,每个培训班培育合格率不得低于85%,建立不及格补考制度。引导、鼓励、扶持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三)全面总结阶段
整理完善台帐资料,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和规范相关制度、办法和扶持政策,开展绩效评价,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提高、不断完善,形成本地特色,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推进分层分类分模块培训。按照省级示范培训、市级引导培训、县乡普惠培训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根据需要,分产业、分类别组建种养加销能手技能、乡村社会事业促进者及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专题班,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按农时分段开展培训,加强实训演练和实操培训,以受训学员职业能力提升为抓手,以农民满意度为标尺,以产业发展质量效益提升为目标,落实落细培育任务关键环节。
(二)完善培育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一体多元、优势互补”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满足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培育需求,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完善培育机构、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加强规范选用和监督管理。依托市农业科技服务站开展培育机构、实训基地质量抽查。充分发挥农广校体系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农广校体系培训组织能力,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注重吸纳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用好科技、教育资源,服务农民综合素质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有序引导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强化过程监督和质量考核,提升社会机构培训质量。鼓励农业企业投身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偿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指导培育机构、实训基地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订购《农民日报》等专业报刊,供参训学员学习参考。
(三)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证书全省统一编号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实施职业培训学时与职业教育学分转换。用好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河南优质校资源,鼓励涉农高校、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定制定向培养模式,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满足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的需求。
(四)规范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摸底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费用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春耕春管、三夏、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承办,实行先培训后支付。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
(五)强化“三级联动”监管。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服务机制,省级将随机抽查各地培育执行情况;市级将在辖区内加强培育工作指导和管理,统筹县级各类型培育任务,全面推进工作进度;县级将对本级培育机构、实训基地的培训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服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延伸绩效管理,依据年度培育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管理。开展培育机构、基地和师资标星工作,作为各级遴选的重要依据。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实现所有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线上可查,实现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双85%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各培训机构要及时总结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经验和成效,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2023年11月1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科技教育股(联系电话:4580019;电子邮箱:hjfzghkjg@163.com)。
获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