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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政策咨询
来源: 获嘉县教体局 发布时间: 2021-11-10

一、公办学校招生政策是什么?

1.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学校在遵照招生规定及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依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招生方案,于8月9日前报送至县教体局备案后组织招生。

2.城关中心校在县教体局统筹协调下,由中心校确定各校招生范围,制定招生方案组织招生。招生工作各阶段安排必须与局直学校同步进行。

3.局直学校依据“分批错时、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照房户一致子女、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优惠对象子女、非房户一致子女(先本县后外地)、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批次顺序录取。每批次录取后若学位有空额,则开始下一批次的录取,额满为止。若空缺学位少于下一批次报名人数时,招生学校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名额,剩余人员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局直初中、大西关学校初中部在教体局统筹监督下进行招生。局直初中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局直小学(育才小学除外)、大西关学校、东关小学、小洛纣小学毕业生。大西关学校初中部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城区小学毕业生中招生区域内的学生。在教体局和学校共同审核后,依照上述第3条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按照具有招生对象小学学籍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在外就读毕业生、其它符合就读条件小学毕业生的顺序录取。招生对象小学毕业但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确有困难者,若班额许可,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就读。

5.双育学校在全县范围内自主招生。小学招收具有乒乓球、武术、篮球等发展潜质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和全县具有体育特长的小学毕业生。

6.操作程序和办法。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校进行报名。各招生学校接收材料后,按照教体局统一时间安排,分批进行审核录取,需要调查落实的同步进行予以确认,对需要补充材料的由招生学校及时通知监护人,必须在每批次规定时间内,向监护人反馈录取结果,同时在招生学校大门口,公开录取结果,经招生学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7.招生区域划定。(1)凡未作特殊说明的,局直学校招生区域为信义路(原西环路)以东,中山路(原东环路)以西,和平路(原北环路)以南,仁爱路(原南环路)以北区域。(2)城关镇各村老户居民,未作特殊说明的,按照城关中心校划定的区域,到所属中心校学校就读。(3)城关中心校的大西关学校(小学部)、小西关小学、南关小学、东关小学,按中心校规定招生外,若学位许可,可以招收划定区域以内的部分学生。

新华小学:(1)行政大街以东,中山路以西,文圣路以南,铁路以北区域。(2)中山路以东,富达路以西,文圣路以南,新获快速路以北区域。(3)四街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东苑小学:(1)中山路以东,东外环以西,和平路以南,文圣路以北区域。(2)富达路以东,东外环以西,文圣路以南,新获快速路以北区域。(3)中山路南段(立交桥)以东,东外环沿线以西,新获快速路以南,铁路以北区域。(4)电业局小区、城东花园(合园)小区。

凯旋路小学:(1)振兴路以东,行政大街以西,文圣路以南(至金天化工和铁路附近)区域。(2)学府路以东、振兴路以西、规划道路(御府左岸小区北侧)以南(至铁路附近)区域。

第三完全小学:(1)西苑街以东、中山路以西、和平路以南、文圣路以北区域。(2)和平路(西至原拥军路东至薄亢路)以北区域(二街新村)。(3)二街村、西城后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实验学校:(1)元鼎大街以东、振兴路以西、和平路以南、北干道以北区域。(2)学府路以东、振兴路以西、北干道以南,规划道路(欧洲小镇南侧)以北区域以及幸福里小区。(3)振兴路以东,西苑街以西,和平路以南,文圣路以北区域。(4)南屯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文圣路小学:(1)元鼎大街以东,学府路以西,北干道以南,铁路以北区域(不含幸福里小区)。(2)信义路以东,元鼎大街以西,文圣路小学以南,铁路以北区域。(3)徐庄村户籍及居住的适龄儿童。

同盟学校(小学部):信义路以东,元鼎大街以西,和平路以南,北干道以北区域。此区域中的公园九里小区学生,今年原则上去同盟学校就读,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去原招生区域学校就读,从明年起按照此区域招生入学。

育才小学:(1)获武路以东,共产主义渠以西,铁路以南,仁爱路以北区域。(2)岳庄村、东永安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大西关学校(小学部):胜利路以东,西华巷以西,红旗路以南,同盟大道以北区域。

小西关小学:行政大街以东,西华巷以西,北干道沿线以南,红旗路以北区域及荣成国际小区。

南关小学:西华巷以东,老海绵厂路北端连斜街以西,护城河以南,铁路以北区域。

东关小学:公安街以东,富达路以西,护城河(九支排)以北,北干道(海桦浴池和麦霸KTV沿线)以南区域。

获嘉县第一初级中学:(1)迎宾大道(南延伸到铁路)以东,东外环以西,和平路以南,铁路以北区域(大西关学校初中部区域除外)。(2)和平路(西至原拥军路东至薄亢路)以北区域(二街新村)。(3)电业局小区、城东花园(合园)小区

获嘉县同盟学校(初中部):信义路以东,迎宾大道(南延伸到铁路)以西,和平路以南,铁路以北区域。

大西关学校(初中部):迎宾大道以东,西华巷以西,红旗路以南(至铁路附近,不含南关居委会户籍)区域。

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招收小西关小学毕业生。

城关镇凤翔中学:城关中心校划定的招生区域小学毕业生和育才小学毕业生。

以上区域均不含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城关镇以外其它乡镇居民。其它学校由所属中心校划定招生范围。

8.指定学校:第三完全小学、育才小学、双育学校、城关镇小洛纣小学、城关镇嘉苑小学、位庄乡苏章营小学、位庄乡陈位庄小学、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城关镇凤翔中学、位庄乡初级中学。

9.第三完全小学在确保区域适龄儿童入学情况下,若学位许可,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住宿生。住宿生的对象为:(1)城区户籍留守儿童和没有寄宿制小学乡镇的留守儿童;(2)县域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二、学区认定和优惠政策是什么?

入学区域认定按照“房户一致,以房定区”的原则,具体办法如下:

1)房户一致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户籍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含城区户籍公租房)相一致;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监护人在县域内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以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入学区域。

2)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3)优惠对象子女。

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退伍军人(三年内)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安排入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新政办〔2019〕44号)规定,参照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和公安系统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河南省先进工作者、个人一等功、个人二等功等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按照《新乡市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新公文〔2018〕113号)规定,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和初中就读。

引进人才随迁子女,按照《获嘉县“同盟英才计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入园)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按其就学意愿确定入学区域。

县级以上表彰的尊师重教、对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就学照顾。

孤儿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其监护人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4)非房户一致居民子女。学生和监护人在本学区有合法固定房产居住,但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学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若学区内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许可,可按其合法固定住所(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户籍住址)确定入学区域,若学位已满,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指非我县户籍人员,并在城镇居住,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入学原则,凭相关材料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进入指定公办学校就读。指定学校中第三完全小学以外的其它学校,在优先接收县域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前提下,若学位许可,可以接收县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以上非住宅性质的房产、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不属于上述范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置。

(二)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民办学校招生由所属中心校负责组织。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但不得超过规定班额,严禁采取考试方式录取。

2.民办小学毕业生,同所属中心校其它小学毕业生一样,按所属中心校的招生方案安排初中就读。

 

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是什么?

各单位要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家长和孩子意愿,可以进入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也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或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就读。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共有7所,分别是新乡市盲聋哑学校(位于辉县市区)、卫辉市特殊教育学校、新乡县特殊教育学校、获嘉县特殊教育学校、原阳县聋哑学校、延津县聋哑学校、封丘县特殊教育学校。为了保障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妥善入学,根据《关于成立获嘉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获教体〔2019〕58号),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于8月13日—16日到获嘉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县特殊教育学校内)进行入学健康评估登记,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和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8月24日前,提出入学安置建议,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区域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