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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户籍政策咨询
来源: 获嘉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04-21

省内居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是否可以全城通办?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我市户籍管理便民利民举措的实施,结合2020年3月25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放宽全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相关工作的通知》(新公治〔2020〕27号)要求,凡户籍在新乡的居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就近的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2021年河南居住证办理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按照省政府《办法》和《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豫公通〔2016266)要求:

      (1)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凭暂住登记凭证向登记站申领居住证。

(一)有合法稳定就业。在当地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二)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地住所属于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三)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2)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向登记站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就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