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下达 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新财预〔2025〕64号)要求,上级下达我县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4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中央、省、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方法的要求,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等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1.根据中共获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
2.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
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获嘉县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xlsx
监督电话:0373-4593166,12317
电子邮箱:hjxfpb@126.com
中共获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