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获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获嘉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1-2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工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获嘉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获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1129

 

 

获嘉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范围内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 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聚焦消防、城市燃气、危化品、建筑、交通、文旅、冶金、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全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为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委副书记、杨新意任组长,委常委、常务副王庆军任常务副组长,委常委、组织部长闫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学良,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焱和副张传涛、徐林锋、许永法、张吉林任副组长,公安、应急、住建、城管、交通、文旅、科工、民政、卫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同时,领导小组下设 10 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各自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1.“九小”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组委常委、常务副王庆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郭得生消防救援教导员李韬、大队长王辉为副组长,牵头单位为消防救援队。

2.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专项工作组。委常委、常务副王庆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郭得生应急局局长冯鹏为副组长,牵头单位为应急局。

3.建筑施工 (经营性自建房、农村自建房) 安全专项工作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学良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夏宇县住建局局长赵宏亮为副组长,牵头单位为县住建局

4.城镇燃气、市政建设安全专项工作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闫磊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夏宇城管局局长冯源为副组长,牵头单位为城管局。

5.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工作组。政府副张传涛任组长,县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秦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郑好斌为副组长,牵头单位为交通运输局。

6.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作组。政府副张吉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郭得生公安局副局长杨志勇组长,牵头单位为公安局。

7.文化旅游安全专项工作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闫磊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夏宇文旅局局长宋建军为副组长,牵头单位为文旅局。

8.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专项工作组。政府副徐林锋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修奎、民政局局长李红平为副组长,牵头单位为民政局。

9.卫生、防疫场所安全专项工作组。政府副张传涛任组长,县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秦涛、卫健委主任陈占军为副组长,牵头单位为卫健委。

10.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工作组。政府副许永法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夏宇市场监管局局长曹同生为副组长,牵头单位为市场监管局。

三、重点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县所有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开展专项行动突出 11个重点行业领域。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同一时间容纳2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一个不漏。重点包括五大类:一是同一时间容纳20人以上的;二是一个厂房由多个生产经营单位合租合用的;三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生活合一的;四是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板材料建设厂房的;五是乡村振兴企业扶贫车间。此项检查12月10日前排查到位,澄清底数,建立排查整改台账。

(二)消防安全领域。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企业、“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等重点领域开展治理重点突出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整治;全面加强定点收治医院、临时隔离观察场所消防安全防范。要重点排查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住宿或经营场所、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留宿住人、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影响逃生疏散的防盗网和广告牌、损坏挪用消防设施等突出隐患问题。

(三)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领域。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突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评价、辨识、备案、监控情况,加强化工企业复工复产及易燃易爆化学品、危险工艺和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等安全措施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突出服装加工、食品加工等人员密集型企业和涉氨制冷涉粉企业,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通道及设施和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以及检维修情况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建筑施工领域。要持续巩固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整治成效,严厉打击非法改扩建行为。加强冬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突出深基坑防护、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起重机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严格排查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等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电线、取暖等情况。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 城镇燃气、政建设领域。城镇燃气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经营场所气瓶间不符合要求、使用不合格的瓶盖管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居民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的储罐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重大安全隐患市政建设方面,要突出燃气、热力等地下暗挖工程、地下管网施工安全措施及落实情况渣土运输车辆安全运营管理情况沿街广告设施安全情况等

() 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1+3”文件要求,全面规范客运车辆登记管理“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管理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车站和公路隧道、桥梁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道路交通领域。突出运营车辆管控、道路安全防控和驾驶人员管理等防范重点,严查运输车辆超速、超限和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运营情况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文化旅游领域。影院、网吧、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娱乐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星级宾馆、饭店等服务场所燃气使用、用电等消防安全情况,

() 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领域。全面排查婚姻登记、养老服务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社会慈善机构安全隐患,重点突出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

(十)卫生防疫领域。全面排查各类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安全防范情况,重点突出隔离点、方舱等涉疫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十一)特种设备领域。全面排查各类锅炉、压力容器(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情况,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教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水利工程、电力设施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次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制定专项方案,全面抓好落实。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至2023年1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11月29日前)。主要工作任务: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动员。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

4.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专项行动分包联系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5.闻媒体要广泛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 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 (11月29日至2023年1月 20日)。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做到“七查七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 ( 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 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隐患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建立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报请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3.企业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4.乡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推动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安委会将成立综合检查和暗查暗访组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

5.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工作总结阶段 (2023年1月21日至31日)。主要工作任务:

1.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 切实提高工作站位。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正确把握个关系”,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要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 全面督促隐患整改。乡镇各相关部门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并销号上报。要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查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要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信箱,认真核查、及时处置群众举报并切实履行保密义务。

(三)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乡镇各相关部门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年发生过人员伤亡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专项行动实行日报告制度,自11月30日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日下午5时前,将当天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县安委办(见附件)。11月3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报县安委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本乡镇本部门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以及安全措施落实等工作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并上报县委、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