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5-01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工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抓好五一假期安全防范,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认清形势,严格责任落实。“五一”期间,群众出行密集、文旅活动增加,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加之气象天气多变,各类风险隐患叠加,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组织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全面隐患排查,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领域,强化风险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牵引,扎实开展“五一”期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旅游方面,要认真抓好各类旅游景区、游乐项目、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大型游乐设施,加强天气情况、旅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发布,做好游客安全警示,加强客流疏导,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装备,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道路交通方面,针对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积极落实应对措施,做好缓堵保畅工作,逐一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及时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等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做好道路管控。消防方面,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医院、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场所,紧盯严查“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落实“三清、两管”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公众聚集场所方面,要严格落实各类公众聚集大型节庆活动审批把关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建筑施工、危化品、特种设备、电力、工贸、城镇燃气、农业农村等其他方面,也要结合各自特点开展检查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配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各类情况。加强恶劣天气和人流、物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