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河南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七查一打”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密防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将安全生产作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应急局等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聚焦学校、民政服务机构、加氢站、充电设施、建筑施工工地、高层建筑、城镇燃气、交通运输、加油站、商超、酒店、影剧院、景区景点、医疗卫生机构、“九小”场所、危险化学品、工贸、大型群众性活动等重点行业领域场所,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逐一制定专项方案,明确清单和标准,由分管领导专题部署并推进落实。(县发改委、教体局、科工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铁心、铁腕、铁抓,研究制定调度指挥工作实施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攻坚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出台方案,强化动员部署,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指导。安委办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协调指导和督促力度,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持续深化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各乡镇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方式广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单位负责)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5.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地域特点、行业特点,制定培训计划,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做到教育培训全覆盖,明确培训主题、对象、课程、经费和效果评估等,持续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实施场景化案例或实操性培训,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和新上岗人员、新成立企业、新上任主要负责人及时培训。会同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推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带队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按要求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企业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试行)》《新乡市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要内容。(县科工局、卫健委、应急局、财政局、消防大队等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6.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推动《获嘉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落实,在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中树牢安全生产工作导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落实到位。各级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安委会负责同志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开展督导检查;其他安委会负责同志强化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一步梳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县安委会工作规则和县安委办工作细则,确保管用实用。(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7.推动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明确教体部门管理的各类学校、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KTV、民宿、医疗卫生机构、商超、市场、餐饮、住宿业(不含民宿、旅游星级饭店)、加油站、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救助机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经营性自建房、充电设施、高层建筑、城镇燃气、加氢站、市政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特种设备、体育场馆、大型活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日常工作、长输管线、风力发电、农业机械、农药制造、休闲渔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等38类行业领域场所的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细化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规定动作,强化安委会办公室监督指导作用。细化完善县乡“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各单位内设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细化内部股室责任分工,配齐建强工作力量,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制定本行业领域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股室、时限要求和落实措施,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明确并落实职能交叉和醇基燃料、氢能、电化学储能电站、休闲渔业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县发改委、教体局、科工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等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8.健全完善考核巡查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规定》,优化改进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机制,加强考核巡查专业力量建设。借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验,开展2024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挂钩,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高考核的权威性。健全完善“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提醒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手段运用,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9.持续加强安委会办公室自身建设。指导协调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压紧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整治等工作,综合运用定期调度、提醒警示、通报约谈、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考核巡查等措施,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持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10.强化“七查一打”专项行动方法清单运用。严格落实周调度、月讲评、会商研判、交叉互查、督导检查、严格执法、一案双罚、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宣传报道、讲评考核等12项工作方法,及时消除一般隐患,彻底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效。(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11.持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尚未出台的行业领域要及时明确本行业领域检查重点,已经出台的行业领域要及时组织专题学习并严格落实,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补充完善检查要求。结合行业领域实际,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进行宣讲,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12.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县政府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建立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的制度规定。用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安全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县教体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等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四、严防严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13.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电路过载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高风险问题,紧盯“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学校、养老院、医院等高风险场所,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屋顶分布式光伏等新兴业态,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老旧区域,严格“十查(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查电气焊作业;查易燃易爆物品;查消防设施设备;查用电安全;查疏散逃生演练;查易燃可燃彩钢板和保温材料;查生产储存住宿“多合一”;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查明火烧纸焚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内容,落实“三清”(清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堆放的各类物品,以及设置的障碍物;清理违规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清理场所环境内违规存放的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可燃杂物,以及私拉乱接的电线、插线板和大功率用电设备)“两管”(管火源,管电气焊动火作业)措施,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五包一”责任制全覆盖,明确一名行业监管部门干部、一名乡镇(街道)干部、一名社区(村)工作人员、一名消防人员(或派出所人员)、一名专业人员组成的小组,实行网格化包保、实名制管理,6月底前完成信息录入,将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纳入在线监管。分行业领域分批次细化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检查指引、手册等,深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县消防大队会同县公安局、发改委、教体局、民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邮政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4.强化燃气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作用,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和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年底前完成省定“瓶改管”改造任务,完成县级管道燃气企业整合,有序推动县级管道燃气企业整合。优化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体系,年底前完成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全部整合。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加强气瓶充装监管,严厉打击涉燃气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县城管局会同县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15.强化道路安全监管。持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梯次组织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等安全管理,建立交通公安联合约谈监管机制、记满12分营运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营运车辆事故处理互通共报。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着重整治超越许可运营、脱离动态监控以及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等行为。对于货运经营者未建立、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以及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5%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普通货车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应用100%。持续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强化新生产车辆检验检测管理。持续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加强隧道口、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油气管线与铁路交叉并行地段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大力推行异物侵限等监测系统应用。强化涉铁施工安全管理,严控营业线施工安全。(县发改委、科工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县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6.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开展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施分类整治。(县发改委、教体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7.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深化硝酸铵生产使用、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油气储存等重点企业专项治理与指导服务,推进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加强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和人员聚集安全风险防控,加快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提升,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开展含硫化氢天然气集输管道摸底排查,实施城市建成区油气储存企业本质安全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做好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及认定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力争今年两个化工园区达到D级标准,未达到D级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扩区。年底前完成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试生产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试生产方案论证情况全面核查,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建设应用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场景功能和人员定位场景功能,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应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化工园区基本完成“十有”建设任务,完成首轮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至少组织并开展一次县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县应急局会同县科工局、公安局、发改委、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19.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冶金、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提高专家指导服务水平。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专项排查治理、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提升军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升级。强化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校园拥挤踩踏。强化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学校、消防结对挂钩机制,属地消防队分片包联学校,加强全员逃生避险训练,提升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县科工局、教体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20.强化电气焊作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电气焊监管规章制度,严厉打击不入平台作业、无证作业等行为。严格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的通知》《河南省电气焊作业数字化监管实施方案》等。加强电气焊作业数字化监管,全面深化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强化“豫智焊”平台运用,6月底前建成“一芯一码一平台”,摸清电气焊及焊工底数,对全县电气焊持证人员分级全员培训;实现远程常态化监管。健全电气焊全链条风险管控体系,坚决整治违规作业等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县应急局、科工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21.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按照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适时推动相关法规立法进程,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县科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局、司法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穿透力。健全“三定两查”工作机制,在执法检查中,固定检查名单、固定检查对象、固定检查责任,发现的重大隐患、重大问题,一律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倒查”,既查企业主体、又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在检查工作中问题隐患长期失查,检查问题隐患避重就轻等人员,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倒查。坚持“五现场”工作方式,做到现场查、现场讲、现场交、现场签字、现场验。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从快从重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对严重违法行为采取“一案双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行业禁入等措施。强化“互联网+执法”应用,综合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异地交叉互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大对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落实有关部门季度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制度,应急管理部门定期上报安全监管执法案例、按要求报送行刑衔接案例。有关行业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判行业安全形势,运用检查、通报、约谈、教体培训等方式开展行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23.持续开展督导帮扶和专家指导服务。组织监管部门业务骨干和行业领域专家,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和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驻点帮扶指导。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帮扶,对危险化学品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化工园区、硝酸铵等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退休技安人员等作用,建立建强省市县三级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进一步完善选拔聘用等工作。(县科工局、应急局等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六、筑牢安全生产基础
24.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工作安排,2024年推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5.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领导+专家”工作方式,研究制定“五专”(专家+专业+专案+专班+领导专责)责任实施办法,实行实名制、实责化、常态化管理,持续完善专家库,不断提升发现问题、快速反应、统计分析、事故调查等能力水平。联合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运用,认真开展实时风险监测、动态预警、分级处置,对屡查屡犯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提升企业市场化服务职业素养,助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26.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互联互通的智能化监管平台,同步推进各行业部门数字化监管执法。建立完善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粉尘涉爆、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壮大安全应急产业,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等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力度。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危桥改造、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县发改委、科工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7.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督促保险机构协助投保企业开展事故预防工作,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义务;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开展培训机构复核工作,2024年底前依法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强化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获嘉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完善举报奖励程序,推动综合平台和各行业平台“一键举报”、查实即奖、“网上奖励”,以身边人监督身边事,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等行为。(县财政局、应急局、银保监组等部门分工负责)
28.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修订完善我省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充分发挥“1+4”应急救援体系、“1+3”应急救援队伍作用,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持续加强国家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优化队伍规划布局,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29.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县、企业创建活动。落细落实省级出台的安全发展示范县、企业评价与管理办法,按程序申报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严格评定标准,大力推动全县安全发展示范县、乡、企业创建工作,强化正向激励,每年评定年度县级安全发展示范乡镇、企业,予以全县通报表扬和奖励。开展城县灾害风险(安全)综合评估,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开展公路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持续深化“零事故”创建,着力化解群众身边的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全面加强行业治理、源头治理和长效治理。(县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文旅局、总工会、团县委、气象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推进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组织开展主题采访活动,因地制宜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探索应急广播机制进企业,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加强基层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推动每一个公民都成为自身安全的第一保护人。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夯实全员岗位责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电视、报刊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大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和安全生产政策宣传、知识传播力度,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县科工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应急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