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方面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4-06

一、对象的确定

改造对象:1农村易返贫致贫户;2.农村低保户;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5.农村低保边缘家庭;6.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县级住建局依据县级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提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评定),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局部危房)或D级(整栋危房)或无房户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列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应提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并按程序实施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唯一住宅的农户并且建新必须拆旧

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和享受了农房抗震改造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二、改造面积标准

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米,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

三、改造方式的选择

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原则上C级危房应实施维修加固,D级危房且无维修加固保留价值的应拆除重建,无房户可新建。

、补助资金管理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主要是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进行的。

补助资金的拨付按照竣工一批、验收一批、拨付一批的原则,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一卡通,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

凡竣工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在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通知改造对象入住。  

注:如房屋漏雨、房屋轻度裂纹达不到CD危房改造标准的由各乡镇与帮扶单位统筹解决房屋修缮问题,存在C级、D级危房应改未改现象的各乡镇要及时列入危房改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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