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3-18

一、条件要求

1、年龄:女40周岁-50周岁,男50周岁-60周岁人员。

2、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离校二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日期为准)。

4、本人注册个体经营营业执照,经营地址在获嘉县域内。

5、注册营业执照日期须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日期之后。

6、进行就业登记。

二、补贴标准

1、按规定基数缴纳金额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

2、每年进行四次补贴,三个月一次(每年的2、5、8、11月份)进行汇总申报,逾期不补。

三、个人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自主创业证明(本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示原来曾享受过社保补贴期满的(包含公益性岗位和单位吸纳)人员,不能再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四、办理地点及电话

办理地点:获嘉县市民中心二楼28号窗口

联系电话:7107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