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二、政策标准
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标识为就业困难人员,体现有就业服务记录);
3、一寸免冠照 3张。
四、办理地点及电话
办理地点:获嘉县市民中心二楼27号窗口
联系电话:7107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