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年满 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
二、政策标准
国家限制行业以外的创业对象,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政策的由政府全额贴息,最多可享受3次贴息。享受过3次贴息或不符合贴息政策的可申请低息担保贷款。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个人征信。
2、营业执照原件。
3、反担保相关材料:反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6个月工资流水、个人征信。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向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 审核。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创业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实地核查。
3. 公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2个工作日的公示。
4. 放款。公示结束后,由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发放。
五、办理地点及电话
办理地点:获嘉县市民中心二楼26号窗口
联系电话:7107557 708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