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获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办法》(获人社字【2023】50号)精神,拟对我县符合条件的跨省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张自中、刘思丰等65名人员发放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共计29196元,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3日-9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7085012。
获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