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嘉县照镜镇人民调解委会情法并用成功调解一起因环保纠纷引起的农作物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非常满意,为调解人员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2022年9月,获嘉县照镜镇村民程某、张某、张某某到相关部门反映说他们种植的白皮松、大蒜等农作物周围是化工企业,因有不明气味导致林木和农作物不同程度受损,要求化工企业的发包方村集体承担赔偿责任。因缺乏证据支持,他们的诉求一直没有解决。10月份,他们三人联名到照镜镇,提出30万元的赔偿请求,要求政府出面解决。照镜镇将该纠纷转交镇调委会,调委会安排照镜司法所专人进行办理。
调解人员了解案情后,立即电话联系当事人,进行第一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她了解到,受害方程某、张某和张某某三人对不明原因造成农作物减产一事不依不饶,扬言让致害方最少赔偿30万,少一个子也不行,不然就去上访。
为不让矛盾升级,调解人员立即组织了第二次调解,她首先告诉受害方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损失标的额应当有证据支持,不能够想当然索要;然后又给他们面对面细算成本账,从经济账算到政治账,从人情账算到法律账,账账算到、笔笔算透,一直算得他们脊梁冒冷汗,心生悔意,他们打消了原来的不合理利益诉求,由之前的“决不同意调解”到“不想让事情弄大,更不想给政府找麻烦”,同意配合调解。
说归说,做归做,程某、张某和张某某三人就是光打雷不下雨。二次不行就第三次,调解人员不厌其烦先后多次走访、吃透案情,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再结合实际情况,反反复复做双方工作,他们最终同意调解。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结合客观实际,引导双方达成五万元的补偿调解协议,最大程度减少了各方损失,为双方当事人减少了可能发生的诉累,有效平息了一起可能转化为信访的矛盾纠纷事件。 当事人非常感激,纷纷竖起大拇指为调解员点赞。
环保纠纷取证困难,调解员充分运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通过讲法与说理相结合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在镇政府支持与村委会的积极配合下,最终化解了此次矛盾,既为群众保驾护航,也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