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
户口办理指南(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7-07

一、市内户口移居

持迁移人房产证明或房产手续、结婚证或亲属关系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二、大中专以上院校学生户口迁移

1、大中专以上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出

外省院校录取要求迁户口的,凭学校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大中专以上院校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入户

(1)应届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有《就业报到证》的可以提供)和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非应届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和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办理户口准迁和迁移手续。

对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毕业两年择业期内不开具准迁证的,迁入地公安机关要向申请人提供迁入地址等相关信息,协助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