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日前,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新乡市应急管理局相继下发了《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豫应急办〔2022〕107号)《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新应急〔2022〕8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并于11月25日17点前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基本情况报送至县应急管理局。
附件:1.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基本情况表
2.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获嘉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