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镜镇
照镜镇:扎实推进“一清三规范” 让基层治理有“质”更有“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5-10

自“一清三规范”工作开展以来,照镜镇瞄准基层治理中制度落实不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不顺畅、“三资”管理不到位、集体经济合同不合理等问题,高站位谋划安排、高标准清理规范、高效率推进落实,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规范清理村级合同,集体利益“颗粒归仓”

照镜镇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通过全面自查,对各类合同进行梳理规范,并建立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合同长效机制,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合同规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自“一清三规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照镜镇联合镇司法所、派出所、财政所等部门,为各村破解难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支持。通过一段时间的攻坚,共清理不规范合同78份,增加村集体收入32万元。通过清理不规范合同,治理未被盘活的“沉睡资本”、个人私占的“流失资本”以及低价发包的“贬值资本”,平息了百姓心中怨气,倡树了公平正义,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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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党务村务公开,梳理乡村治理标杆

镇级层面,镇党委每月召开党建例会,各村党支部书记向镇党委汇报本月工作推进情况和村内党务村务财务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通过每季度的“党建+观摩”等方式对各村召开会议情况和村内党务村务情况进行督导和评比,进一步规范程序,倡树标准。

村级层面,全面实施“3533”党群代表议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报党务、村务、财务事项,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广泛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有求必应,和谐党群、政群关系已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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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权益

照镜镇作为河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账务分离试点乡镇,一开始就从制度建设、代理程序和业务流程三方面定下规矩,全力保障村集体的资产、资源和资金安全不流失。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成立以农业分管副职为组长,财政所长、农办主任、财会专职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成员的11人工作专班,开展“三资”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岗位责任、操作流程、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


二是严格代理程序。全镇17个村实施委托代理服务后,保持村集体各项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三资”办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报账制度要求,实行内审机制、预警机制。日常开支实行民主理财、重大开支实行“四议两公开”、大额开支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实行预警机制,走内部审批程序,报镇包村领导审批后才能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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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规范业务流程。按照村集体财务收支初审、村报账员按时报账、审核人员审核收支、代理会计记账、公开村集体财务收支“五步程序”,实施农村资产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四、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建设智慧监管平台

聚焦村级“三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群众监督作用发挥难等问题,运用“大数据+监督”理念,在楼村先行先试,楼村已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试点建设,2023年底其余16个村庄也相继完成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督平台建设,我镇也成为全县首个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督平台全覆盖的乡镇。目前各村党务公开更规范,村务公开更清楚,财务公开更透明,时时刻刻接受群众全方面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数字化、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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