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
“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典型案例三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2-26

  赖税不缴 联惩发力

  对于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某来说,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经历,大概会是他从商以来最难以忘怀的记忆。

  心存侥幸埋祸根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王某的房地产公司是一家设在广西某县的民营企业,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乘着中越边境贸易经济快速发展的东风,依仗着某县“世外桃源”的旅游名片,公司快速发家,获利不少。然而,被利益冲昏头脑的王某却打起偷漏税的小算盘。公司的异常纳税情况很快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2016年5月,广西南宁税务部门对该公司开展了税务稽查,其违法事实很快水落石出。该公司不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被处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58万多元、罚款71万多元的处理处罚。然而,接到处理处罚决定的王某却对此不以为然。即便多次收到税务机关的催缴通知,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甚至被税务部门限制使用发票,王某仍“两手一摊”,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无法缴纳税款。

  罔顾法律入歧途

  为了营造资金困难的假象,王某还颇费了一番心思。在公司被稽查后,他火速将该公司经营的部分收入转移到名下的另一家桂林的公司,企图“瞒天过海”,逃避缴税。然而,王某的行为却逃不过税务稽查人员的“火眼金睛”。2016年10月下旬,王某迎来了税务稽查人员的约谈。稽查人员告诉王某,倘若继续拒缴税款,王某的房地产公司将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将被直接降为D级,同时推送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他本人名下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主体都将被采取一系列严厉的监管措施,且在经营、投资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审核等方面受到有关部门的限制或禁止。

  但是,王某依旧毫无悔意、心存侥幸,没有按要求缴纳任何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遭到惩戒终后悔

  2016年11月下旬,王某的这家公司因为违法情节严重被列入了税收违法“黑名单”。让王某始料不及的是,不久后其名下的桂林公司在竞标桂林市区一块商住地时,被国土部门现场取消竞标资格;2017年元月上旬,王某的房地产公司信息因税收违法“黑名单”反馈到银行征信系统,正在审批的一笔贷款被银行暂时冻结!经过这两件事,痛定思痛后,王某决定无论如何都先把税款缴完,修复失去的宝贵“信用”。

  在2017年税务部门组织的一次企业座谈会上,王某主动现身说法,悔恨曾经的自己:“削尖脑袋想钻法律的空子,却不料付出更大的代价,还损了声誉丢了诚信,太不值当了!”

  点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这是本案的最好脚注。  本案中,当事人对应缴欠税久拖不缴,对税务机关告知置若罔闻,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联合惩戒一经实施,当事人的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受到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本案中除了当事企业自身受到了惩戒,直接责任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同样受到了惩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随着国家诚信建设制度化的不断推进,“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厚。诚信纳税是纳税人守法经营的基本要求,纳税人要树立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意识,要算好纳税信用的经济账、社会账,不断增强依法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