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 获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4-12-11
申请条件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设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1营业执照政府部门核发市场监管部门
2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说明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公安机关
4演员艺术表演能力证书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
5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流程
流程图预览
  • 1
    受理
    时限: 当天个工作日审批人: 李艳凤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审查标准

    1、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同意受理
  • 2
    审核
    时限: 当天个工作日审批人: 张万卿
    办理结果:同意提交审批

    审查标准

    2、 材料齐全,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审核通过
  • 3
    决定
    时限: 当天个工作日审批人: 宋守刚
    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查标准

    3、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签发准予许可决定
审批结果
序列结果名称结果样本结果获取方式结果类型领取说明
1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窗口领取、邮寄证照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