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机构
获嘉县水利局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2-04

机构名称:获嘉县水利局

负责人:赵明银

电话:0373—4592530

地址:获嘉县文圣路中端南侧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有关法律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道湖泊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中央级、市级下达的和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级、市级下达的和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重要河道湖泊水库健康评估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
水型社会建设

工作。

(七)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文行业监督管理和水文水资源监测。对河道湖泊水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八)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道湖泊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

工作。

(九)负责南水北调获嘉段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我县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政策;负责南水北调获嘉段运行管理与后续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督;拟定南水北调受水区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水量调度计划;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费征缴管理和使用。

(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全县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指导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及小水电代燃料。

    (十二)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政策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三)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全县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十四)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对外合作交流。

(十五)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我县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防救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县生态环境局协商一致。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4节水型城市创建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节水型城市创建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负责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节水三同时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约用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公共供水节水三同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建立水价调整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完善水价体系等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家省关于节水型城市创建资金的保障工作。县科和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做好节水型城市创建中的工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等相关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境生态节水做好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等工作。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第五条  县水利局设下列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纪检、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党建及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拟订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资金和南水北调获嘉段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信贷的建议;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管理股。拟订全县水利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行政许可依法行政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审核等有关工作。

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水权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文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文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负责河道湖泊水库和地下水水位泥沙等水文要素监测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信息和情报预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制度承担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承担节约用水考核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

工作。

(三)农村水利工程股。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病险水库并指导水闸等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稽察监督评估和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稽察管理工作;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负责引黄灌溉工程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指导水利扶贫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全县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负责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负责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水库及河口滩地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堤防水闸安全监测鉴定及注册登记工作指导水库养殖工作。

(四)南水北调移民工作股。负责全县在建和拟建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管理工作;负责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组织实施和评估验收工作;承担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指导编制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承担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小型水库移民困难处理工作。

协调落实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南水北调获嘉段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南水北调获嘉段工程运行管理与后续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督;拟定南水北调受水区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量调度运行管理工作并对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费征缴管理和使用。

(五)河长制工作股。负责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定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审批和计划的编制监督管理全县河道采砂工作牵头负责监督指导非季节性河流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