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获政〔2024〕3号 | 发文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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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4-01-24 | 成文时间: | 2024-01-24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工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基础工作,明确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相关数据,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文物保护的政策、规定,现予公布我县6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请你们压实责任,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获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获嘉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一、古建类(共17处)
(一)杜氏祠堂(清·徐营镇坑西村)
保护范围:以院建筑四周外墙为准。
(二)冯氏祠(清·冯庄镇冯庄村)
保护范围:以北部至正殿东耳房东山墙,南部为山门东山墙向东28.9米(界线走向:北起正殿东耳房东北角,向南至山门东北角照齐处往东拐,至距山门东山墙28.9米处向南拐);西侧:正殿西耳房西山墙向西7.65米,至西院外墙;南侧:至戏楼主楼后墙;北侧:至正殿后墙。
(三)韩氏祠堂(清·徐营镇宣阳驿西街村)
保护范围:以院建筑四周外墙为准。
(四)龙王庙(清·徐营镇望高楼南堂村)
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墙体向外扩5米。
(五)吕氏祠堂 (明·照镜镇西彰仪村)
保护范围:以院建筑四周外墙为准。
(六)吕氏老宅(清·照镜镇西彰仪村)
保护范围:以院建筑四周外墙为准。
(七)石拱桥(明·黄堤镇马厂村)
保护范围:以文物本体四周外扩10米。
(八)田氏宗祠(清·徐营镇大林村)
保护范围 :以院建筑四周外墙为准。
(九)王氏祠堂戏楼(清·亢村镇西刘固堤村)
保护范围:以院建筑四周外墙为准。
(十)屯街赵氏祠堂(清·冯庄镇屯街村)
保护范围:以院建筑四周外墙为准。
(十一)五节祠(明—民国·照镜镇巨柏村)
保护范围 :以院建筑四周外墙为准。
(十二)西阁寺(清·中和镇西街村)
保护范围:以院建筑四周外墙为准。
(十三)徐营徐氏祠堂(清·徐营镇西街村)
保护范围:以院建筑四周外墙为准。
(十四)杨氏家庙(清·冯庄镇杨刘庄村)
保护范围:以院建筑四周外墙为准。
(十五)杨 宅(清·获嘉县城关镇二街村)
保护范围:以院建筑四周外墙为准。
(十六)玉帝庙戏楼(清·太山镇西寺营村)
保护范围:以戏楼前檐下及东、西山墙,后墙外侧,向四周各扩出2米。
(十七)岳氏祠堂(清·冯庄镇岳寨村)
保护范围 :以文物本体墙体外侧向外各扩5米。
二、古墓葬、古遗址类 (共44处)
(一)宣阳驿遗址(新石器时代·徐营镇宣阳驿村)
保护范围:以标志牌为基点,向西40米至断壁处,向东70米,向南330米,向北8米至宣阳驿到蒋村村村通路北沿。
(二)大清遗址(新石器时代·史庄镇大清村)
保护范围:以遗址的现存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各扩出50米。
(三)大钟寺遗址(清·亢村镇府庄村)
保护范围:四周以寺院围墙为准。
(四)登觉寺遗址(春秋、战国·大新庄乡大新庄村)
保护范围:以遗址的现存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各扩出30米。
(五)后大门北祠堂遗址(明·徐营镇后大门村)
保护范围:南侧、西侧以遗址现存建筑墙外侧为基础,四周向外各扩15米为保护范围,东侧、北侧以遗址现存建筑墙外侧为基础,四周向外各扩3米。
(六)法云寺遗址(宋·亢村镇郭寺村)
保护范围:以遗址现存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各扩10米。
(七)羊二庄遗址(新石器时代·中和镇羊二庄村)
保护范围:以遗址的现存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各扩出30米。
(八)洪福寺遗址 (明·冯庄镇岳寨村)
保护范围:以遗址土岗现存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各扩10米。
(九)南阳故城遗址(春秋·位庄乡南阳屯村)
保护范围:以遗址的现存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各扩出30米。
(十)石佛寺遗址 (唐·史庄镇大清村)
保护范围:四周以寺院围墙为准。
(十一)黄河故堤遗址(明·冯庄镇张堤村)
保护范围:以遗址现存面积为基础,东侧、南侧、北侧向外各扩30米。
(十二)天仙庙遗址(元·亢村镇亢北村)
保护范围:东西北三面以寺庙围墙为准,围墙向外扩5米,向南50米村中路。
(十三)罗汉寺遗址(明 ·徐营镇郭吴巷村)
保护范围:以遗址现存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10米。
(十四)东张巨遗址(新石器时代 ·史庄镇东张巨村)
保护范围:以遗址的现存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50米。
(十五)白 冢(位庄乡新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十六)卜子夏墓 (春 秋 ·位庄乡邓庄村)
保护范围:以墓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十七)妲己冢(商·徐营镇宣阳驿村)
保护范围:由东冢东边向东至南北路东沿18米,由西冢西边向西至民房边3米,由东冢南边向南至民房前胡同6.5米,西冢南边向南至民房后2米,两冢北边向北至河沟北沿民房后10米,并包括两冢中间区域在内。
(十八)大 冢(位庄乡位庄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十九)二 冢(位庄乡位庄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二十)大路冢(城关镇彦当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20米。
(二一)东小冢(史庄镇吴庄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二十二)故王冢(史庄镇曹庄村)
保护范围 :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二十三)龟山古墓群(大新庄乡东碑村)
保护范围:以古墓群现存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二十四)郭明善墓(元 ·亢村镇郭堤村)
保护范围:以古墓群现存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二十五)黄 冢(史庄镇陈庄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二十六)季亹墓(东周·史庄镇李村)
保护范围 :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二十七)吕尚冢(西 周·徐营镇宣阳驿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二十八)马鞍冢(史庄镇吴庄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二十九)南小冢(汉·史庄镇蒋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三十)牛蛋冢(位庄乡徐庄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三十一)清王冢(徐营镇宣阳驿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向北、东、南三个方向扩出30米,西至县界。
(三十二)双 冢(徐营镇宣阳驿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总占地(包括两冢中间距离)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三十三)双冢墓(汉·史庄镇东永安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三十四)四女冢(汉·史庄镇后小屯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三十五)田冢墓(汉·史庄镇吴庄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三十六)无名冢(徐营镇司吴巷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三十七)西大冢(照镜镇方台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三十八)小西关古墓群(春秋至清·城关镇小西关村)
保护范围:以古墓群现存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三十九)小 冢(徐营镇宣阳驿西街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四十)邢韩古墓群(汉·徐营镇邢韩村)
保护范围:以东、南、北三面以古墓群边沿向外扩30米,西侧到该村与小段村地界。
(四十一)张庄古墓群(汉·大新庄乡张庄村)
保护范围:以古墓群现存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四十二)周文王冢(西周·太山镇大张卜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四十三)庄王冢(史庄镇陈庄村)
保护范围:以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30米。
(四十四)岳冢墓(亢村镇亢西村)
保护范围:以墓冢的占地面积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10米。
三、石刻类(共6处)
(一)安乐桥碑(民 国·照镜镇安村)
保护范围:以该碑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5米。
(二)八 面 碑(唐·大新庄乡大新庄村)
保护范围:该碑在登觉寺院内存放,登觉寺遗址保护范围内包含该碑刻。
(三)东张巨寨碑(清·史庄镇东张巨村)
保护范围 :以该碑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5米。
(四)石佛像(唐·太山镇太山村)
保护范围:以该碑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5米。
(五)石经幢(明·亢村镇丰乐屯村)
保护范围:以四周向外扩5米。
(六)重修三桥之记碑(明·位庄乡中鱼池村)
保护范围:以该碑为基础,四周向外扩出5米。
四、近现代类(共2处)
(一)2号跌水闸(1954年·冯庄镇人民胜利渠)
保护范围:以2号跌水西北角为测点,南、北两面以建筑外侧沿向外扩5米。
(二)烈士陵园(1958年·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陵园四周围墙为基础,墙内为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