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获政〔2024〕7号 | 发文机关: | 获嘉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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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4-03-01 | 成文时间: | 2024-03-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工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通知,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作用,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获嘉县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焱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张传涛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王景贵 县政府办主任、县金融局局长
赵宏亮 县住建局局长
詹 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秦 涛 县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赵 军 县发改委副主任
牛 牧 县住建局副局长
聂鸣伟 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学民 县自然资源局主任科员
刘玉元 中国人民银行获嘉支行副行长
驻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行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有关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定期组织会商,协调处理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筛选科技与融资支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赵宏亮、王景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牛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则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由获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二、主要任务
(一)对县域内房地产发展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进行研判,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搭建房地产银企沟通平台,及时研判我县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推动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精准对接,促进融资落地,解决房地产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三)指导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贷款。
(四)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
(五)及时传达房地产融资相关政策,按照“一城一策”原则研究制定我县落实政策和具体措施,推动房地产企业融资,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强大合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 住建局:负责协调机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工作统筹,组织召开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会议,督促指导县域内房地产项目融资申报等工作,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融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筛选上报,做好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政策解释等工作。负责加快办理房地产项目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网签备案等手续。
2. 金融局:负责会同成员单位做好融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筛选,向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符合融资支持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加强信贷资金封闭管理、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地或其他投资等。并将名单分解推送至各相关金融机构,协调解决符合支持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金融机构做好融资保障工作。
3. 中国人民银行获嘉支行:负责会同成员单位做好融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筛选,配合做好融资项目账户设立,根据上级要求监管资金使用。
4. 发改委:负责会同成员单位做好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5. 自然资源局:负责会同成员单位做好融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筛选,配合做好申报项目用地性质审核确认、项目规划许可证手续办理等工作,指导房企处置未开发土地改善自身现金流等工作。
6. 税务局:做好融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筛选、税收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提供融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重大涉税违法信息等工作。
7. 驻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产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对经评估认为不能给予融资支持的项目,要向领导小组作出说明。同时,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重点支持项目的建设和交付,严防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于购地或其他投资。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工作的各项政策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保障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对接。
四、协调机制
(一)协同会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项目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融资需求,办公室及时牵头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及时协调解决房地产项目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融资条件具体如下:一是项目处于在建施工状态,短期停工的项目如果资金到位后能够马上复工并完成建设交付使用,也可纳入名单;二是具有与融资额度基本匹配的抵押物;三是确定一家贷款主办银行,并建立贷款资金封闭的监管制度;四是项目预售资金未被抽挪,在申报期限内能够追回被抽挪预售资金的,可作为新的融资项目申报;五是项目已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完工计划。
(二)精准对接。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融资保障工作,强化信息共享,以便金融机构精准研判,推动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高效对接,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三)名单推送。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筛选确定符合房地产融资条件的项目名单,及时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
(四)融资保障。金融机构要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授信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有关部门要加快行政许可等事项办理,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五)信息共享。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监管,加强项目建设运行、预售资金、新增融资等信息共享,实现联动监管,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抽挪资金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要及时提示金融机构审慎开展授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分工,强化统筹谋划,细化政策措施,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定期组织开发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成熟一批推送一批上报一批”的工作要求,梳理符合融资条件的项目清单,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指导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
(二)建立项目清单。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建立完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台账,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报领导小组,并推送有关金融机构。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汇总项目基本信息、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报送县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联系方式:4511032,邮箱:zhkfg4511032@163.com。工作进展情况的具体内容包括:金融机构评估、授信、融资发放或采取其他方式支持房地产项目融资情况,需领导小组解决的事项、问题等。
获嘉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