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获政办〔2024〕4号 | 发文机关: | 获嘉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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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4-03-27 | 成文时间: | 2024-03-27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工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获嘉县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确保“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获嘉县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欺凌暨校园周边安全治理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提升校内园外风险防范处置能力,按照省、市、县的总体部署,自今日起,在全县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建立健全行业参与、属地监管、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着力解决涉校涉生突出问题,防范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及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全面保障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二、整治内容
(一)防欺凌综合治理。完善三级(县教体局与县公安局、中心校与派出所、学校与法治副校长)联络防范机制,密切警校沟通,对排查梳理出的未成年人欺凌及其他违法犯罪线索,依法逐一核查处理,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定期互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加强校园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保证每学期开展一次,以周边校园欺凌案件为例,深刻教育引导学生发现欺凌线索,及时报警或向老师、家长求助,通过合理方式化解矛盾和分歧。落实校园安防建设,保障重要部位入侵报警、视频监控、一键式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正常使用。加大校园周边的巡逻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未成年人欺凌案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各乡镇。
(二)食品卫生安全治理。指导各学校、幼儿园改善提升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扛稳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满意度评价、校领导陪餐、“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年总结”等制度和措施。加大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坚决杜绝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加强校园周边流动商贩管理,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取缔三无食品和不健康食品的经营。加大营养与健康宣传力度,逐步使学生饮食更加营养均衡,满足学生成长需要。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城管局、县卫健委、各乡镇。
(三)心理健康筛查帮扶。整合各部门有限资源,面向全体学生、教师、家长,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各学校开足开齐心理健康课,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加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逐步扩大心理健康检测范围,完善高危心理问题学生的筛查防控机制,顺畅与专科医院的转介渠道,建立科学、规范的青少年心理疾病治疗体系。加强家校社共育,做好家访工作,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问题家庭等群体,联合属地乡镇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化解学生心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妇联、各乡镇。
(四)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履行“护学岗”职责,重点抓好上放学时段校门口道路交通管制,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远离校门停放管理。严格校车管理,严厉打击“黑校车”非法运行,积极引导师生、家长安全乘车骑行。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积极开展校园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应急演练,着力提高消防安全能力。严格校园周边重点人群管控,加强社会闲散人员、上访人员等排查管理,坚决抵制由校园安全事件引发的“校闹”行为。开展校外午托机构“三个一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做好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校外午托机构坚决予以查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各乡镇。
(五)文化网络环境治理。依法清理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的网吧和娱乐场所,严格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反动、迷信、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非法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学校周边不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传教。加强多部门涉校舆情网络监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消除化解社会不良影响。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各乡镇。
(六)防溺水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持续加大中小学生、幼儿及其监护人等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建立健全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压实防范责任,加大辖区水域隐患排查,重点水域、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和防护设施设备,定期开展暑期防溺水劝返提醒。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制度。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有关校园欺凌、校园周边安全治理、“法治进校园”等情况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不间断监管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对举报线索,立即核实查处;对督导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章、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整改,绝不姑息迁就。
(三)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理制度。组织建立“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信息员队伍,拓宽信息渠道。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对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送至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
四、工作步骤
此次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分部署动员、集中行动、反馈整改、固化机制四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4年4月6日前)。组织召开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县融媒体结合整治内容,以专题形式做好系列宣传;县政法系统各部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责,深入联系学校,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全面拉开“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序幕。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4年4月7日—4月21日)。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能,加强联防联控、综合整治,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县公安局发动警力,加强校园周边布点巡逻,搜集排查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杜绝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发生,切实改善校园及周边教育环境。
(三)反馈整改阶段(2024年4月22日—4月30日)。4月30日前,组织召开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并依据反馈情况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及具体负责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行动取得实效。
(四)固化机制阶段(2024年5月1日—12月31日)。
巩固拓展集中行动成效,持续抓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各成员单位整治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完善机制,梳理、研究解决校园及周边安全方面突出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级领导任组长,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获嘉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责任分工,要组织精干力量,迅速深入学校、幼儿园落实行动,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多元联动共治的安全稳定工作格局,促进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压实责任,抓好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层层落实行动责任,强化沟通协调,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留空档。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全面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力,造成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给予有关单位和负责人通报批评,并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1. 获嘉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获嘉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
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1
获嘉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保障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 婧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许永法 县政府副县长
张吉林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杜 炜 县教体局局长
冯 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郭得生 县政府办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职福利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崔国献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任 艳 县综治中心副主任
孟雪丽 县妇联副主席
魏国亮 县教体局副科级干部
和双贵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雪 县司法局副局长
崔 林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耀斌 县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李 媛 县文旅局副局长
浮纪伟 县卫健委副主任
宋清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辉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杜阳阳 城关镇副镇长
郭 静 照镜镇副镇长
赵康宁 位庄乡副乡长
郎 勇 黄堤镇副镇长
陈 杰 史庄镇副镇长
杨文毅 中和镇副镇长
张 玉 大新庄乡副乡长
杨 杰 徐营镇副镇长
李 琦 冯庄镇副镇长
朱壮攀 亢村镇副镇长
王茂青 太山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副科级干部魏国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
附件2
获嘉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信息宣传及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县委统战部:负责宗教场所及人员管理工作。
县委政法委:负责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的沟通协调,落实防欺凌、心理健康筛查帮扶、防溺水、“法治进校园”等工作。
县妇联:负责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协同推进家校社育人。
县教体局: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大对中小学生、幼儿园安全教育,加强校园安全、防欺凌、食品安全、师生心理健康、校外午托机构治理等工作,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时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建立校园周边治安联防制度和防欺凌专项治理制度。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合理设置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履行“护学岗”职责,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严格对校园周边午托机构及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
县司法局: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共同加强对在校师生的法治教育,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县住建局:依法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市政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强化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校外午托机构的整顿和管理。
县城管局:负责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维护好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秩序。
县文旅局:依法规范外校培训机构管理及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书刊店、网吧及KTV等娱乐场所。
县卫健委:加强健康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关注心理防预,积极为未成年人心理疾病治疗提供医疗资源。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经常性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强化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无经营执照的各种商户;严格校外午托机构的整顿和管理。
县消防大队:指导和督促学校、幼儿园及周边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协助学校、幼儿园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指导。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各村职责,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