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
排查整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六查一打”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着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一般化工、医药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查资质证件。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是否经过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超期试生产、久试不验等问题;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在现役化工装置上进行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爆炸性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学历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二)查安全设施完好性。重点区域视频监管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是否投入使用;是否存在随意停用、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等安全设施,以及随意摘除、关闭安全联锁设施行为;是否存在装置设施采取打“卡具”等临时性防泄漏措施、承压特种设备及管道超过法定检验期限仍继续使用等带“病”运行情况。
(三)查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在专用仓库、储罐,储存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是否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储存危险化学品有无标志标识、有无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查人员风险辨识能力。是否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熟悉掌握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三级包保责任人是否正常履职。
(五)查危险作业管理。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规范办理审批作业许可证,有效确认并落实各项安全应急措施,并留存全过程影像;检维修、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等高危作业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异常工况处置预案是否完善;危险作业实施过程中是否制定并落实防止人员聚集风险的针对性措施。
(六)查应急救援能力。是否制定符合实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是否制定并完善低温天气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承诺制度。
(七)查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隐患整改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是否落实风险防范和监控措施。
(八)查冬防安全措施。是否根据冬季特点,制定落实防冻凝、防静电、防中毒和防火措施;是否做好承包商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落实防寒防滑防冰凌措施;是否结合春节假日,合理调整生产负荷,制定落实开停车安全方案。
(九)查化工医药企业责任落实。是否落实新乡市化工、医药企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各项要求,是否及时对前期专家指导服务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十)查重点工作落实。涉重点工艺企业是否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是否建成并投用,涉及产业转移项目是否落实安全设计诊断建议要求,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分三个层面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整改。企业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建立隐患自查整改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县级执法检查。县应急局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领导+专家”等方式开展全面排查,从严从实执法处罚。
(三)市级督查抽查。市应急局组织对县(市、区)工作部署推进和落实情况、企业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组织有关专家会同属地监管部门,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执法。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安全监管问题短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落实落细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有关企业要严肃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形成自查报告和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将发现的隐患全部录入监管信息平台,按照隐患整改有关规定确保闭环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抓好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并积极整改的不予处罚,对企业自查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三)强化执法检查。从严从紧、理直气壮执法监管,对存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关键安全设施未正常投用等重大隐患和风险较大一般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工停产整改。对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绝不能以整改代替处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惩治,严格落实行政处罚、通报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对存在无证生产经营、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强令冒险作业等严惩违法行为的,依据行刑衔接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强化举报奖励,畅通举报渠道,督促企业规范设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示牌,鼓励员工和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筑牢人民防线。要强化打非治违,充分发挥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应急办作用,按照属地政府安排加强对废旧厂房、废弃坑口、闲置院落的排查核查,严防非法生产、储存、充装等行为,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