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获政办〔2023〕16号 | 发文机关: | 获嘉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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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3-07-06 | 成文时间: | 2023-07-06 |
有效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工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获嘉县文物考古前置工作规范及保障机制》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获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获嘉县文物考古前置工作规范及保障机制
为规范我县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管理工作,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国有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1)5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文物考古前置工作规范及保障机制的通知》(新政办〔2023)30号)《获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获嘉县国有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获政〔2022)16号),结合实际,制订《获嘉县文物考古前置工作规范及保障机制》,发挥考古前置的作用,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
一、文物考古前置工作流程
文物考古前置工作包含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考古调查(预文勘),二是考古勘探,三是考古发掘。
(一)考古调查。通过事先查阅历史文献资料,利用地图、地名学成果及航空或卫星照片等遥感材料,取得遗迹、遗物线索。在实地踏查中通过观察地形及地面现象,走访当地民众,利用各种自然断面寻找遗迹和遗物,了解地面遗存,并用探测、试掘等技术手段了解地下文物埋藏情况,并对调查过程发现的各种遗迹遗物进行记录。
考古调查流程: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自然资源局提供)制定考古调查计划——县自然资源局与县文物钻探队签订考古勘探协议(预付30%考古勘探资金作为考古前置资金)——现场考古调查——出具考古调查报告(如果该区域地下文物众多,建议该区域不安排重大项目;如果项目地块无法调整,待土地征收过程中,具备考古勘探条件时,及时申报进行考古发掘)——县文旅局出具结果处理书。
(二)考古勘探。指通过钻探等手段了解、确认和研究文化遗存,并为考古发掘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基础材料与依据。考古勘探中要求准确详细记录勘探获取的资料数据信息,及时撰写考古勘探工作报告。
考古勘探流程:考古勘探单位根据项目用地实际情况制定勘探计划——与自然资源局签订考古勘探协议现场勘探作业——出具勘探报告——无文物遗迹现象(有文物遗迹现象)——县文旅局出具《考古调查勘探结果处理书》(上报省文物局进行考古发掘)
(三)考古发掘。指为了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根据发掘计划,对埋藏文物的地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发掘文物的活动或工作。考古发掘是在考古调查勘探的基础上进行的发掘(一是配合城乡基本建设进行考古发掘,二是因为工程建设等发现地下文物遗迹而进行的抢救性发掘,三是为解决某科研课题而进行的主动发掘)。
考古发掘流程:考古勘探单位(或根据举报)发现有遗存县文旅局上报市文旅局——市文旅局将《考古发掘申请》《文物勘探报告》上报省文物局——省文物局开具《工作交办通知单》至省考古院——省考古院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发掘协议书并收取发掘费用——省考古院自行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考古发掘——省文物局出具考古发掘报告。
实施考古发掘分三种情况:1.重要的遗迹由省考古院直接发掘;2.省考古院委托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发掘;3.委托外地市考古机构及高校发掘。
二、建立财政保障机制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土地部门支付考古勘探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负担。此项费用一是由县自然资源局对接考古调查、勘探单位实施;二是用于考古调查时青苗损毁等相关补偿。青苗损毁等相关补偿由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县政府,实施补偿相关工作。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召集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参加,视情况临时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各部门(单位)的汇报内容:
县发改委汇报上季度项目审批、核准办理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汇报本单位负责实施的上季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储备计划;根据建设用地的轻重缓急制定下季度供应、储备计划,汇报文物勘探手续办理情况。
县住建局汇报市政道路建设类项目的年(季)度计划;办理考古勘探相关手续情况;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制定下季度计划项目数量。
县城管局汇报市政道路、市政管网改造更换类项目的年(季》度计划;办理考古勘探相关手续情况;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制定下季度计划项目数量。
县交运局汇报上季度交通工程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按轻重缓急汇报下季度交通工程用地计划情况。
县水利局汇报上季度水利工程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按轻重缓急汇报下季度水利工程用地计划情况。
县商务局汇报上季度招商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按轻重缓急汇报下季度招商用地计划情况。
县文旅局加大考古勘探考古发掘的宣传,让联席会成员单位熟悉掌握考古调查、考古勘探、考古发掘的程序和常识;督促落实考古前置政策;根据国有建设土地供应计划,汇报考古勘探考古发掘的情况。
四、适用范围
本工作规范及保障机制适用于获嘉县范围内拟进行国有土地储备或供应计划、建设项目选址前的地块。凡是未进行文物考古勘探的地块,不得纳入国有土地储备或供应计划、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凡是未经考古勘探的地块,不准挂牌出让。
本工作规范及保障机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相关概念阐释附件1.doc
2. 获嘉县文物考古调查流程图附件2.doc
3. 获嘉县文物考古勘探考古发掘流程图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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